他轉過頭,想看看老頭有沒有被燒傷。
然而,還沒等他開口,十幾道刺眼的手電筒強光瞬間打在了他的臉上。
“跑啊?接著跑啊?你他媽白天不是挺能打的嗎?英雄?”
光頭混混手裡拎著一根生鏽的鋼管,有節奏地敲擊著掌心,大步從黑暗中走了出來。他的身後,跟著十五個同樣拿著鐵棍、棒球棍,甚至還有砍刀的東區暴徒。
他們根本不管火場裡死了多少人,他們來這裡,就是為了找回白天丟掉的面子。
布魯斯眯起眼睛,適應著強光。他單手撐地,想要站起來。但極度的飢餓和剛才的劇烈消耗,讓他的雙腿一陣發軟。
“各位老大!各位老大!”
就在這時,一個尖銳、淒厲的聲音突然在布魯斯耳邊響起。
那個剛剛被布魯斯從火海里背出來的老頭,不知道哪裡來的力氣,猛地一把推開布魯斯。他連滾帶爬地向前撲了幾步,首接跪在光頭混混面前,瘋狂地磕頭。
“我不認識他!我根本不認識這個瘋子!”
老頭指著布魯斯,聲音裡充滿了極度的恐懼和討好:“白天就是他打的你們!他還罵你們是下水道的垃圾!各位老大,這事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們要打就打他,千萬別打我啊!”
布魯斯的動作僵在了原地。
他抬起頭,不可置信地看著那個老頭。
就在三十秒前,他冒著被燒死的危險,忍著惡臭的汙水,後背被火星燙傷,把這個老頭從火場裡背了出來。
而現在,這個老頭為了不被波及,毫不猶豫地把他賣了,甚至還添油加醋地給他扣上了一頂莫須有的罪名。
“滾滾滾!老不死的,別弄髒了老子的鞋!”光頭混混嫌惡地一腳踢在老頭的肩膀上。
“是是是!我這就滾!我這就滾!”
老頭如蒙大赦。那條之前在火場裡聲稱“動不了”的殘腿,此刻爆發出驚人的靈活性。
他手腳並用,連滾帶爬地鑽進了旁邊的黑暗巷道里,連頭都沒有回一下。生怕走慢半秒,就會捱上一棍子。
橋洞下,只剩下燃燒的火焰噼啪作響。
布魯斯坐在泥水裡,看著老頭消失的方向,大腦出現了一瞬間的空白。
【去看看當你餓了三天,面對一個拿著刀搶你最後半塊麵包的流浪漢,你是選擇反擊殺了他,還是選擇餓死自己。】
【你以為你把壞人送進監獄,哥譚就會變好?你根本不懂這裡的生存邏輯。】
楊明在韋恩莊園書房裡說過的話,像一記記重錘,狠狠砸在布魯斯的靈魂上,將他那套高高在上、非黑即白的理想主義防線,砸得粉碎。
這就是哥譚的底層。
這就是他發誓要用一生去拯救的人。
沒有感激,沒有道德,沒有互助。只有赤裸裸的生存本能,為了活下去,他們可以毫不猶豫地把救命恩人推向刀口。
這就是真實的哥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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