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當事人打贏離婚官司後,她把我舉報了》第4章(2)

作者:葉十意·5個月前

“這是律協給我的處分決定書,其中李紅豔女士明確表示了這點,並在這份舉報信上親筆簽名,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李紅豔的身體猛地晃了一下,臉色慘白如紙。

她沒想到自己射出的迴旋鏢,竟然以這種方式甩回了自己身上。

趙嘴唇翕動了幾下,說不出話來。

我將那份處分決定書放回卷宗,繼續說道。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李紅豔女士為了賴掉一千萬的律師費,主動向律協舉報證據違規。而現在,為了保住她分到的財產又要求法庭認定這些證據是合法的。”

我看著她,一字一句。

“李小姐,您不能既要又要。”

“證據要麼合法,要麼非法,這是一個客觀事實,不是您說了算的。

7

法庭上,安靜得落針可聞。

李紅豔死死咬著嘴唇,眼眶泛紅,整個人都在發抖。

審判長和審判員低聲交流了幾句,然後審判長開口。

“被告代理人繼續陳述上訴理由。”

我點了點頭,翻開卷宗下一頁。

“第二,即使不考慮上述證據的合法性問題,原審判決在財產分割比例的確定上,也存在明顯不當。”

“原審判決認定周赫先生存在過錯,因此在財產分割中對被上訴人予以傾斜照顧。但是,被上訴人所分得的財產中,包含了周赫先生婚前創辦的兩家公司,其初始股權屬於周赫先生的婚前個人財產。”

“婚後,公司的增值部分確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公司本身的股權不屬於,原審判決將兩家公司的全部股權直接分割給被上訴人,這明顯超出了法律規定的範圍。”

趙文斌額頭的汗珠越來越密。

他拼命翻著材料,終於找到了關於公司股權的部分,連忙站起來。

“審判長,我……我方認為,這兩家公司在婚後都有大量增值,而且李紅豔女士在婚姻期間也參與了公司的部分經營事務,對公司的成長做出了貢獻,所以她有權分得股權!”

我看向他,語氣平靜。

“趙文斌先生,您說的是有權分得婚後增值部分,而不是有權分得全部股權,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原審判決將全部股權判給被上訴人,這意味著周赫先生不僅失去了婚後增值的部分,還失去了他婚前就已經擁有的那部分股權,那是他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趙文斌張了張嘴,發現自己在股權分割這個問題上完全說不過我。

李紅豔的臉色已經不能用難看來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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