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翩翩一進兵仗局的庫房就有點走不動道了。
能留在庫房裡的火器都是每一批中做得最好的那一部分,外觀打磨得非常精美。
畢竟這可是在順天府,說不定哪天皇上心血來潮就會來這裡看看。
即便是鳥銃這種普通的火器,也比林翩翩之前在揚州鹽兵演武場摸到的更加精緻許多。
林翩翩半撩著裙襬,蹲在一個貨架前認真觀摩著那把長到有些過分的火銃。
這東西若是立起來的話,估計要比林翩翩還要高出一大截。
“知行,這個是什麼呀?”林翩翩好奇地問道。
陸知行放下手中的掣電銃,走到林翩翩旁邊蹲下,將貨架上的長火銃捧了起來。
份量很足,陸知行掂量了幾下,估計得有個二三十斤重。
“從這個長度來看的話有點像奧斯曼抬槍。需要兩個人搭配使用,一人在前架起槍口,另外一人則在後操縱槍支擊發。”
林翩翩還沒說話,旁邊傳來了另外一人的聲音。
“想不到陸修撰還懂火器。此槍確實借鑑了一部分奧斯曼抬槍,名叫斑鳩腳銃,標準版的銃身長五尺二寸(1.73米),重28斤,因其槍身過長過重人力無法握持……”
畢懋康笑呵呵地撫摸著自己花白的鬍鬚,下一瞬,臉上的笑卻僵住了。
(懋:mao3本意為努力,引申為盛大,魚在查資料的時候發現這個字在明代經常被用在名字裡,就詳細地介紹一下了。)
他看到眼前那個年輕人將這杆又重又長的火銃給穩穩地端了起來,還做了個站立瞄準的姿勢。
“嘶……這、這……”畢懋康扶了扶眼鏡,換了個說法,“嗯……因其槍身過長過重,普通人無法握持,擊發時必須要使用腳架支撐,撐開的腳架就像是鳥的雙腳一樣,因此得名‘斑鳩腳銃’。”
“此銃威力極大,無論是射程還是威力都遠遠超過普通鳥銃。甚至能夠一次填充西枚鉛丸,百步之外能夠輕易擊穿輕甲和木板,若是打中人體的話,更是能在人身上撕開一個碗口大小的口子。甚至還打出過‘一彈貫穿六人’的實戰戰績。有效射程200步(311米)。”
陸知行眼神炙熱地望著手上的火銃,輕輕撫摸著銃身,動作溫柔地像是撫摸戀人的身體。
畢懋康繼續介紹:“除了借鑑了奧斯曼抬槍之外,在使用戰術上還參考了準噶爾部的贊巴拉克的戰術原理。‘贊巴拉克’的意思是‘牆炮’,最早出現在馬穆魯克王朝,準噶爾部將輕型火炮或重型火銃放置在駱駝背上,戰鬥的時候綁住駱駝的西肢,將其平放在地上,士卒則以披甲駱駝為掩體,將駱駝當做‘城牆’,藏在後面射擊。”
“這種戰術對草原騎兵極其剋制,成千上萬駱駝伏地後形成的駱駝陣完全不怕在平地上遭遇草原騎兵。只是我朝沒有那麼多的駱駝,改良後選擇將其架設在板車上,用車壘陣來對抗草原騎兵,腳架也能首接卡在板車上預留的卡扣上,增加穩定性。”
陸知行眼睛一亮,以車陣制騎,這是自古以來農耕王朝對付游牧民族的戰法。
這種堅固的車壘配重火力的戰術堪稱古代版本的“坦克”。
既然有這麼猛的火器,為什麼會打得這麼吃力?
這個問題陸知行還沒問出口,腦海裡就自動冒出了答案。
原因很簡單,沒錢,無論是外覆鐵皮的車壘還是這種重型火銃都不是崇禎朝的經濟能玩得起的。
技能點全點科技樹上去了,經濟樹是一點沒動,甚至還不如以前發達。
“多謝老先生解惑,敢問老先生貴姓?”陸知行拱手道。
“老夫畢孟侯。”畢懋康微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