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爹休母賣女,我攜娘歸田成首富》第67章 知縣升堂(1)

作者:揚貓懶懶·5個月前

不多時,孟知縣在丁師爺的陪同下經過退思堂,他見到站在路邊的王縣丞和費捕頭,微微一笑,抱拳行禮道:“是王大人和費大人,有請。”

丁師爺忙接過話:“孟大人有令,你們兩個人跟著一起去大堂吧,孟大人要升堂了。”

孟大人看了他一眼,這語氣很傲慢,不是自己要表達的吧?但已經說出,似乎改也來不及了。

王縣丞和費捕頭齊齊低頭稱是。

一行人就跟著去了大堂,陣封了許久的大門緩緩開啟。

孟知縣在最前面走著,左邊是丁師爺,右邊是王縣丞和費捕頭。快到三尺公案前,孟知縣與王縣丞謙讓。丁師爺眼珠子差點沒掉到地上。

王縣丞自然不敢坐上去。

丁師爺趁此將孟知縣攙扶到正位上,差役們頓時一杵水火棒,唱喝:“威......武......”

大堂上頓時顯得威武霸氣。

芸殊隨著張捕頭進入大堂。她是第一次親臨古代縣衙大堂內,好奇心起,於是仔細打量起來。

“明鏡高懸”匾額懸於大堂正上方,象徵知縣明察秋毫。公正無私。

海水朝日圖(或稱“日出東方圖”)位於大堂背景牆上,以青綠色調描繪海水漲潮。紅日初升之景,寓意“清如水。明如鏡”,體現司法公正與希望。

三尺公案置於暖閣前。坐著一個矮瘦的三十多歲,身穿官服的男人,面容尖瘦,小眼睛,小黑鬍鬚。

案桌上置有:印盒,存放縣印;驚堂木,用於震懾堂下。維持秩序;令籤,分紅頭籤(捕籤)。綠頭籤(刑籤),用於下達拘捕或行刑命令;筆墨架,供記錄堂諭或書寫判詞。

左面一張小案臺處,坐著一個四十來歲的長衫文人。

兩邊站立著眾衙役,每人手中杵著一根水火棍。

堂前左右各設一方青石,東為原告跪處,西為被告跪處,石面有明顯膝部凹痕,是長期使用的樣子。

暖閣兩側陳列著“肅靜”“迴避”牌,還擺設著各種刑具等。

果然和電視上演的差不多。

張捕頭帶著差役把三個犯人押上大堂,其他百姓則站在大堂門口觀看。

站在暖閣右側的王縣丞仔細一看,這不正是自己最疼愛的么兒王五德嗎?他的手指微微有點發抖。

孟知縣一拍驚堂木:“張捕頭,這是怎麼一回事啊?”

“稟告知縣大人,此人名為王五德,帶著兩個家奴當街欺辱年輕女性,正欲施暴,被另一個姑娘救下。”張捕頭如是說出情況。

孟知縣轉頭看了一眼丁師爺,丁師爺點了點頭。

孟知縣會意,猛一拍驚堂木:“大膽刁民,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做這種事,還不如是講來。”

幾個人分別都說了供詞,事件經過一目瞭然,分別簽字畫押。

芸殊既是證人,也是參與者。孟知縣多瞧了她幾眼,心中盤算:這麼個小姑娘竟幹著大俠做的事,此丫頭不可小覷啊!

孟知縣正欲宣判案件的結果。

”。說話有還民草,爺老大縣知“:頭磕上向命拚,了急德五王

。意同頭點得只後定肯到得,爺師丁的邊旁瞅了瞅又。悅不點有,眉皺了皺縣知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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