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直觀的是看皮膚皺紋。青年人皮膚細嫩,看不到明顯紋路。到了二十歲左右,前額開始出現橫紋。
二十五歲左右,眼角有了魚尾紋。三十歲左右,鼻唇溝就顯出來了。
如果看見誰脖子上起了一條條橫紋,耳朵前面有一道道豎紋,這人差不多四十了。等到皺紋縱橫交錯,那至少七十五歲以上。
普通人看不出來,是因為沒觀察過。在法醫眼裡,一切都不言自明。
但這個方法在這具屍體上用不了。全身皮膚都燒焦了。
那就只剩第二和第三種方法。
第二種是目前推斷年齡最可靠的方法——骨骼檢驗。人在二十五歲以前,可以用X光推斷近似年齡。人體骨骼由骨化中心發育而成,骨化中心逐漸骨化直到發育為成骨,不同階段顯示不同年齡特徵。
兩歲兒童前囟門閉鎖,四歲兒童有四個腕骨,都是有數的。從顱骨骨縫癒合情況也能推斷年齡,但誤差最小的方法是根據恥骨聯合面形態上的變化來辨認。
這個方法需要解剖。十一號屍體暫時不適合做骨骼檢查。如果他是一名無辜的受害者,最好再耐心等幾天,等親友來認屍。
屍體一旦解剖,對其家人不好交代。如果他是罪犯之一,保險起見,也不要在鶴崗做這個檢查。
最好送到省廳去做。省廳有國內知名的法醫專家車德仁,裝置條件也是國內一流的,做起來更有把握。
那就只剩第三種方案了——從牙齒推斷年齡。
省廳工作組的法醫吳印達和市局的法醫倫江等人,仔仔細細清洗了屍體的牙齒,然後輪流觀察。
第一印象:死者已經長出智齒。
但這隻能說明死者在十八歲以上。也有人三四十歲才露智齒的。
他們更看重的是牙齒的磨損程度。牙齒的牙釉質和牙本質在咀嚼中會有所破損,破損後不會再生。所以牙齒咬合面的磨損程度,會隨著年齡增加而不斷增加。
死者的第一磨牙和第二磨牙在牙尖頂和邊緣部分都稍微有些磨損,個別牙齒的牙尖已經磨平了。
反覆看了幾遍之後,幾位法醫各自在紙上寫下自己的推斷,然後同時攤開。
一張寫二十六歲。一張寫二十四歲。一張寫二十三歲。一張寫二十七歲。
平均下來,二十五歲左右。
數字不見得精確,但事後證明已經相當接近了。
更重要的是,法醫們的鑑定讓指揮部對十一號屍體的來源範圍縮小了一大截。
另一條線索也在同時推進。
212吉普車方向盤上提取到的那枚指紋,被小心翼翼取了下來。指紋大體完整,肉眼就能看出是簸箕形的。這樣的指紋在室內現場沒有出現過,所以格外引人注目。
取下指紋是刑偵技術部門的事,查詢是刑事偵查部門的事。
一般來說,查詢指紋只有兩條捷徑。一是已經有了具體嫌疑人,只要設法驗證就行。二是罪犯有前科,指紋檔案上存有記錄,去比對就能證明。
如果這兩條都不具備,那為了鎖定一枚指紋,偵查員的腿都能跑斷。
吉普車上的指紋在警方檔案裡查不到。偵查員的視線就轉移到了與司機房亦貴關係密切的人身上,同時調查其他跟房亦貴有關的線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