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面服刑”這四個字,後來成了2019年的一個熱詞。
顧名思義,就是判決書上寫著“有期徒刑”“死刑緩期執行”,但犯人一天沒坐,該吃吃該喝喝,該害人害人。
法律的懲戒,變成了一張廢紙。
孫小果不是第一個這麼幹的,也不是最後一個。
早在1993年,內蒙古有個叫巴圖孟和的人,因故意殺人被判了十五年。
但他的母親託關係找了當時的公安局長,辦了保外就醫。
從那以後,這個殺人犯不僅沒坐一天牢,還在2007年找人開了一張假的“刑滿釋放證明”,連戶口都洗白了。
這些案子暴露出來的問題,像一根生了鏽的鏈條——從醫院開假證明,到公安批准保外就醫,到監獄不執行收監,再到檢察院監督失守,每一個環節都在漏,每一個本該把關的人,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權力集中在一個部門,監督形同虛設,再加上人情往來。權錢交易,法律就變成了一鍋稀粥,誰都想來舀一勺子。
孫小果的母親孫賀宇和繼父,正是利用這些漏洞,把一個死刑犯變成了自由人。
後來,孫小果案。巴圖孟和案等一批案件,像幾把鐵錘,狠狠砸在了中國的司法執行制度上。
人們意識到:判決書寫得再漂亮,如果執行不了,那就是一張擦屁股紙。
2019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群矯正法》透過,2020年7月1日正式實施。
法律界的人說,這部法律的出臺,很大程度上是被這些紙面服刑的案子“推”出來的。
它把暫予監外執行的監督權。執行權分開了,你想找人辦個保外就醫,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樣,一個人簽字就完事。
但那是後來的事。
在1996年到2010年的那些年裡,孫小果就像一條漏網的魚,在昆明的渾水裡遊得自由自在。
他改過名,叫“李林晨”;換過身份證,有一整套乾淨的社會身份。
人們叫他“大李總”,他出入高檔餐廳,開著豪車,手下有保鏢,身邊有女人。
誰也看不出來,這個人本該已經死了。
1997年4月,昆明的春天來得早,街上的藍花楹還沒開全,風裡已經帶著燥熱。
深夜十點多,一個瘦弱的女孩獨自走在人民中路上。
她叫宋雪蓮,十六歲,剪著齊耳短髮,背一個帆布書包。
她剛從家裡跑出來——父親不同意她繼續讀高中,說女孩子讀那麼多書沒用,讓她去超市當收銀員。
大吵一架後,她摔了門,一個人在街上游蕩,眼淚乾了又流,流了又幹。
這時候,對面走來幾個男人,為首的那個矮胖敦實,穿著花襯衫,釦子解開兩顆,脖子上掛一條金鍊子,酒氣隔了五六步都能聞到。
他剛從旁邊的酒吧出來,正甩著車鑰匙,一抬頭,正好跟宋雪蓮打了個照面。
他的眼睛亮了一下,嘴角慢慢往上牽。
。讓了讓上邊往地識意下蓮雪宋
。麼什是還笑是上不說——表的子胖個那到看
”。了多點十都,啊險危多“,氣和是倒音聲的子胖”?上街在人個一麼怎了晚麼這,娘姑小“
。步腳快加頭著低,話說沒蓮雪宋
。了住攔,步兩前上子胖
”?辦麼怎人壞到遇,娘姑小個一你。了晃上街在別,下住館旅個找面前去你,錢點你給我,吧樣這“:彈了彈間指手在,鈔大元百張幾出,錢沓一出裡兜從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