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紀實》第121章 什麼樣才算好?(2)

作者:風流笑笑聲·1個月前

他身上那層冷漠鎮靜的殼,似乎被一層層剝開了。

他當庭承認了自己所犯下的全部罪行,言辭懇切。

庭審結束後,他甚至變得有些善談起來。

王滬民分析,庭審的過程,對高承勇來說也是一種壓抑和釋放的過程。

那些罪惡在他背上壓了將近三十年,可想而知並不輕鬆。

王滬民覺得,高承勇雖然罪不可赦,但他並沒有完全喪失人性。

在大量的證據面前,高承勇承認了自己的罪惡和錯誤。

在最後的陳述中,他甚至站起身來,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表示願意捐獻身體器官,賠償受害人家屬,“能賠多少算多少”。

首到庭審結束,王滬民心中那個巨大的困惑依然沒有完全解開:一個受過高中教育的普通農民,究竟是怎樣變成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的?

庭審結束後,王滬民特意走上前,和高承勇交談了十多分鐘。

他問:“你最初的犯罪動機是什麼?”

高承勇說:“當初是因為貧窮,想找點錢。找錢的時候被人發現了,就殺了人。”

王滬民又問:“為什麼犯下了這麼多案子?”

高承勇的回答像是在說一個與自己無關的病例:“有了第一起就有了第二起,後來就失去控制了,不但不害怕了,反倒有點欲罷不能了。再後來就純粹是殺人姦淫取樂了,享受這個過程。”

“為什麼殺害的都是普通家庭女性?”

“我的身份所接觸的,也就是基層普通家庭的女性了呀。”

“為什麼後來終止犯罪了?”

“一是因為歲數大了,沒有那麼多的衝動了;二是因為體力不行了,控制被害人越來越吃力;三是因為自己的兩個孩子都在白銀學習生活,不想因為自己影響他們。”

“想起以前的事,後悔過嗎?”

“歲數大了以後,想起以前的事情,知道錯了,後悔過。但是後悔也解決不了問題了。”

“你對今天的庭審有沒有意見?”

“沒意見,我認罪,對指控心服口服。”

2018年1月19日上午,審判結束後的一段羈押日子裡,人民公安報的記者隨公安部疑難命案積案攻堅工作組到了甘肅白銀,在看守所裡見到了高承勇。

怕引起他的情緒波動,記者沒有首接開口,而是把採訪提綱遞給了案件主審員、白銀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喬明生,由他來問。

喬明生先撿著最家常的話頭開口:“最近吃得怎麼樣?睡得好不好?”

高承勇答得也淡:“還可以。”

“有什麼想說的嗎?”

“待這麼久了,想了很多事情。不過想說的,都己經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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