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剿行動收尾後,天淼市中級人民法院迅速成立專門合議庭,對此次抓獲的371名盜獵分子(含邵雲飛、李永強、孟耀輝三大頭目)依法提起公訴、公開審理。
案件審理期間,合議庭全面核查了雪風特戰旅移交的涉案證據。
其中包含繳獲的1493張羚羊皮、476支獵槍、39300餘發子彈,以及盜獵現場勘查記錄、目擊證人證言、盜獵分子供述等。
開庭宣判當天,天淼市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內座無虛席。
多仁也強撐著尚未痊癒的身體,在李偉的陪同下坐在原告席一側。
他的身邊還有楊梅、王果等犧牲民警、巡山隊員的家屬,以及海州縣、天淼市的部分群眾代表。
雪風特戰旅派劉金作為軍方代表出席,唐仁奇因需部署後續巡邏防控工作,特意委託劉金見證這一重要時刻。
張默因帶領海州縣、天淼市的部分幹部,坐在旁聽席前排,等待著法律的公正裁決。
被告席上,371名盜獵分子身著囚服,雙手戴著手銬,整齊列隊。
李永強、孟耀輝、邵雲飛三人被押在最前方,低著頭,再也沒有了往日掌控一方的氣焰。
經過審訊,三人對自己多年來組織盜獵、殘害生靈、襲擊巡山支隊隊員和民警、以及搶劫群眾財物等罪行,供認不諱。
同時還供述了團伙內部的分工、贓款贓物的流向,以及部分尚未被發現的盜獵窩點殘餘物資。
上午九點整,審判長身著法袍,手持法槌,進入法庭。
審判長目光掃過法庭全場,沉聲宣佈起來:“現在,本院對被告人李永強、孟耀輝、邵雲飛等371人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搶劫罪,殺人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隨後,審判長首先宣讀了案件的事實:被告人李永強、孟耀輝、邵雲飛分別組織、領導盜獵團伙。
長期在海州縣、天淼市境內的雪山、山林中,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主要為藏羚羊),累計獵捕數量達數千只。
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野生動物製品,涉案資金巨大。
同時,非法持有、私藏獵槍、突擊步槍、子彈等武器,多次使用暴力手段襲擊巡山隊員、地方民警,致使多名民警、巡山隊員犧牲、重傷。
多次搶劫當地群眾財物,與地方黑惡勢力勾結,欺壓百姓,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和社會秩序。
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其行為己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搶劫罪,殺害公務人員等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
隨後,審判長依據《X法》第三百西十一條、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等相關規定。
結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作用大小、認罪態度,逐一宣判量刑結果,重點宣讀了三大頭目及核心成員的判決:
“被告人李永強,犯組織、領導盜獵團伙,長期實施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為。
涉案羚羊皮177張,非法持有突擊步槍6挺、獵槍47支、子彈3000餘發。
多次指揮團伙成員故意殺害民警、襲擊巡山支隊民警、搶劫群眾,致3名巡山隊員重傷、2名民警犧牲。
且認罪態度惡劣,無悔罪表現,其故意殺害民警的行為,符合X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從重處罰。
依照《X法》相關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李永強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年八刑徒期有判,罪藥彈、支槍藏私、有持法非犯
。元萬十二金罰並,年十刑徒期有判,罪劫搶犯
。終利權治政奪剝,行執年二期緩,刑死判,罪人殺意故犯
”。得所法非部全繳追,產財人個部全收沒,元萬十七金罰並,終利權治政奪剝,行執年二期緩,刑死行執定決,罰併罪數
。上席告被在倒癱一雙,一渾強永李,果結決判到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