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玫瑰》第17章 討好(2)

作者:歸來山·4個月前

“下次別那麼衝動了啊,”警察說,“你看打了人你又要賠錢又要拘留,何必逞一時之快是不是?”

陸影沒反駁,“知道了,警察同志。”

他看見了我,於是從警察那拿回了自己的手錶錢包和手機,向著我這邊走來。

江鯉半路就離開了,警察局正道的光照耀在這片土地上,紅得江鯉不敢靠近。

我有身體倒是還好,不過陸影見了我卻先問我:“有哪裡不舒服嗎?”

我以為他在問那天鍾岱打我的那一下,那會兒確實是疼的,不過早沒感覺了,我的這具身體也留不下痕跡。

但是陸影還在問:“你後來都沒來,是生我的氣了嗎?”

“我沒有生你的氣,”我有點無奈,“我只是覺得你管得太寬了。”

“對不起。”他馬上給我道歉。

簡直就是討好型人格的典範。

“不用和我道歉,”我說,“我知道你是為了我好,但是陸影,我也沒有騙你,我和鍾岱在一起無關愛不愛,我是真的沒辦法離開他。”

沒有鍾岱,我或許早就死了,甚至沒辦法投胎。

等靈魂徹底消失,我就再也沒有任何轉生的機會,就會永遠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卿挽,”陸影說,“可不可以不提鍾岱?”

不提就不提吧,我也不是很想提他,我請陸影吃飯,想去去晦氣,畢竟陸影是為了我才被拘留的,是我欠了他人情。

陸影也沒拒絕。

不過我本來就不需要進食,所以飯菜也沒怎麼吃,只是翻著手邊的報紙。

報紙上對於六年前的事也沒有太詳細的報道,只是一個懸案罷了,江鯉失蹤之後,她的母親在原來的城市裡一直被人戳脊梁骨,說她是殺人犯的母親,她受不住旁人的白眼和議論,所以才搬到這裡。

來了這裡,江鯉從前的同學們又是信任她的,對她母親很是照顧。

江鯉也是因為這個原因,認為自己給母親丟臉了,所以才一直不肯回去,不願意讓人找到她的屍體,甚至不願意給她母親託個夢。

我想起江鯉那時候說起的事,我問陸影:“你們大學班裡當時有個男生,江鯉是為了那個男生才動手推人的?”

陸影夾菜的手停頓了一下,他沒抬頭,只說:“嗯。”

“那個男生還活著嗎?”我問,“他既然是當事人,那為什麼不站出來幫江鯉說話呢?”

“他不敢,”陸影道,“他膽子很小,否則不會被人追著欺負,也因為膽子小,他怕自己再攤上事,怕自己好不容易得來的安穩生活被打破,所以他寧願苟且偷生,也不會站出來主動說替人說情。”

我聽得一肚子火,替江鯉感到不值當。

我說:“你知道他住哪嗎?”

“你要去找他?”陸影反問我,他放下筷子,卻沒有阻止我的意思,只是說,“我陪你一起去,等這週末。”

【作者有話說】

!見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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