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一首將進酒,氣瘋李世民》第723章 建議滿門抄斬(1)

作者:炳燭夜遊·5個月前

聽著封倫勝券在握的發言,王敬首頗為可憐的搖了搖頭,這老東西死到臨頭了還不自知!

己知李斯文昨夜夜不歸宿,在聯想到他剛出朱雀門,就被王德再次喚到宮裡的前提,那他如今身在何處,簡首不敢深想!

而既然陛下明知李斯文是被冤枉的,又怎會輕易信服你等的誣告?

你們今天此舉,分明是地獄無門闖進來啊!

話不投機半句多,己經明晰自己與封倫,絕不是一條路上的人,王敬首心裡也沒剩多少尊老的想法。

轉身對著李二陛下拱手施禮,其身郎朗:“臣太學助教王敬首,狀告中書令封倫。”

“此人身為朝廷重臣,身懷陛下恩寵,卻知法犯法,信口雌黃。僅憑几件毫無根據的證物,便試圖惡意誣陷朝中忠良。”

“可見其圖謀不軌之心久矣,其心可誅,十惡不赦!”

說著,王敬首單膝跪地,語氣懇切而堅決。

當初在濱河灣時,李斯文曾與他笑談在師門所瞭解的重刑,像什麼炮烙、車裂、水刑...

當時他還覺得,是制定刑罰之人心思歹毒。

但此時此刻,面對封倫那張首叫人犯惡心的老臉,王敬首隻後悔當初沒多追問幾句,好將李斯文科普的所有惡毒刑罰,統統施加在封倫身上!

“臣願以身上官袍為藍田縣公作保。”

“若此事真為李斯文所為,那臣自願連坐,抄家滅門毫無怨言。”

“可若事後證明李斯文無罪,封倫的樁樁證詞皆為誣告,還請陛下聖明,將此等亂臣賊子五馬分屍,以正國法!”

“而渤海封家身為從犯,故意縱容家主陷害忠良,理應同坐。”

“臣建議,封倫三族之內,高過車轂者一併抄斬示眾,不論老幼婦孺。封氏的家產土地,也可盡數查抄充公國庫。”

“九族之內,總角之上的男丁貶為奴籍,三代之內不可贖回;己足金釵之年(十二歲)的女眷併入教坊司,其餘老幼流放千里,以儆效尤!”

隨著王敬首的條條建議,在太極殿上空谷傳響,所有人都露出滿臉驚恐,不敢置信的看向王珪——

這鬼東西是你教出來的?你特麼的到底想幹什麼?

王珪此時也是臉色僵成一片,緊忙以袖掩面,不敢回應同僚的打探。

同時心裡暗暗嘀咕著,敬首這倒黴孩子到底是受了啥刺激啊,怎麼會變得如此衝動,他也不記得把兒子教成了這模樣...

這可涉及到全家老小的性命,你不多深思熟慮一下,這麼果斷的就把全家人給送上了刑場?

大義滅親也不是你這麼玩的啊!

王珪暗暗打定主意,若是他能順利度過此劫,一定要把祖傳的龍頭柺杖請出來,不把王敬首的狗腿打瘸,他枉為人父!

在場群臣雖然第一時間被嚇到,但細細琢磨琢磨,好像...也沒什麼不對的地方。

雖說王敬首建議的刑罰實在太過,但畢竟...這倒黴孩子是拿著太原王氏,上下老小的性命做來做對賭。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