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今天八成是個鴻門宴,只待李斯文酒杯一甩,就會從屏風後邊衝出來八百刀斧手,細細將自己剁成臊子。
但實在是架不住侯傑死纏硬磨,再加上他以太子的名義發誓,這才放寬心,不情不願的應了聲:
“先說好,某就嘗一口,若是不好吃,你可得陪某十斤羊羔肉!”
下個目的地,吳國公府。
尉遲寶琳正被自家閨女纏得頭大,小傢伙拽著他的鬍子不放,哭著要‘騎大馬’,左哄右哄死活不管用。
聽侯傑來請他出去吃飯,尉遲寶琳簡直如蒙大赦,一時間哪裡顧得上是豬肉腥不腥臭。
只要今天他能從家門裡出去,讓他去宿國公府吃牛肉,他也甘之如飴!
只在心裡嘀咕著:“嘖——豬肉這玩意能下嘴麼算了,看在某家女婿的份上,去湊個熱鬧吧。”
不多時,尚在長安,更有閒工夫的各家貴子,紛紛聚齊湯峪酒館。
酒樓的二樓雅間,早被收拾得乾淨。
兩張八仙桌依次排開,每人面前都擺著一個白瓷大碗,碗裡盛著紅亮油潤的 “承乾肉”。
旁邊還放著一小碟翠綠的黃瓜,幾壺溫熱的果酒。
肉皮呈琥珀色,肥肉半透明,瘦肉透著醬紅,看著倒是挺有食慾。
但各家貴子面面相覷,直盯著碗裡的豬肉,面露嫌棄,沒人敢率先動筷子。
程處默坐在主位上,用筷子撥了撥肉皮,皺著眉對侯傑說:
“侯二你說,二郎他是不是在糊弄大兄?這肉看著就膩得慌,還帶著豬皮,能吃嗎?”
秦懷玉前傾著身子,細細打量身前五花,只能評價為,狗看了都搖頭。
“某來前問過某家廚子了,他說豬肉至少要煮上三遍才能去了腥味。
程大兄你看著,這模樣像是隻燉了一遍,只怕腥味還在。”
尉遲寶琳倒是垂涎欲滴,只是見其他人都不動筷子,也不好意思先動。
只能端著酒杯不停抿酒,眼神忍不住的往碗裡瞟,這香味像個小妖精,太勾人了。
侯傑剛要開口,李斯文端著一個小瓷碗走過來,笑著說:
“大兄莫急,先嚐一小塊,要是覺得膩,就著黃瓜吃,解膩得很。
另外,這肉是太子親自養的豬,飼料則是某家農莊供應,保證乾淨。
要是不好吃,諸位接下來一個月的酒錢,都算某的。”
程處默見他說得誠懇,又聞著那股勾人的醬香,終於鬆了口。
無關一個月的酒錢,純粹是不想白費了兄弟的一番心意。
夾起一小塊瘦肉,猶豫好半晌才放進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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