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70團寵的我開局被退婚》第十一章 送野兔(1)

作者:杜娃兒·4個月前

陳鋒回到進後山密林岔路口的時候,己經五點多鐘了。

看著遠處己經稀疏出現人影,停了一下,從空間取出那頭擊殺的小野豬。兩隻三西斤重的活兔,三隻野雞(野雞一般只有兩斤左右)。用蔓藤綁好,放在背篼裡面。

喝了幾口靈泉水,迎著夕陽走向回家的路。一路上不停有人打招呼。都是同宗族人,也都非常友善的回應。

走到知青點,想了想,繞到院子門口,喊了一聲:“志華哥,出來一下”。

屋裡有人應了一聲,“來了”。

不一會兒,出來一個二十一、二來歲的年輕人。一米八左右,國字臉,帶著一絲精明。

知青名叫吳志華,71年冬天下鄉。為人大方,處事圓滑。陳鋒是在前年暑假與其相識。據說是西九城電業局副局的二兒子。

“志華哥,你要兔子不要”

“嗬,小鋒你捉到兔子了,厲害。來一隻,晚上加個菜,多少錢?”

“一隻兔子收錢?打我臉了不是,咱哥倆誰跟誰?”

“得,今兒哥哥佔個便宜,以後事兒上見”。

陳鋒從背篼裡面取了一隻野兔,遞給吳志華,吳志華接過,從口袋裡掏出一包沒開封的牡丹,硬塞進陳鋒書包,“給老爺子抽著玩兒”。推辭不過,陳鋒只得收下。

兩人又閒聊了,陳鋒告辭。末了吳志華來了一句:“東城那一片兒商業供銷社主任現在是我大爺,有事兒就去找他,報我名兒”。

“好勒。”

陳鋒笑著謝過,轉身離去。

吳志華佇立在門口,吸著煙。一旁過來一個瘦瘦的男子。“志華,咋對那半大小孩兒這麼客氣?”

吳志華輕瞄了一眼瘦子,“你懂個啥,小鋒人不錯,以後語氣敬著點,不然莫說村裡面,我也會上手撓你。”說罷提著兔子走入院子裡。

“嗐,不至於,我就那麼一說,我又不傻”,瘦子也趕緊追上。

陳鋒打算先去三叔家處理食物,繞了一點路,前面不遠就是牛棚和豬圈。旁邊有個破舊院子,紀嫣然一家應該就是住在這裡。

陳鋒曾度過後世,對牛棚下放人員頗多同情。這裡面很多都是鐵骨錚錚的高知和冤屈幹部……

想想也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知識分子,無緣無故被下放到農村,養牛羊,餵豬。還要參加田裡勞動。

從文雅的握筆書生,落魄成耕耘的田間農夫。身份的轉折,受虐的內心,還要承受無端的羞辱……

來到小院門口,門開著,紀小雪正在一棵杏樹下蹲著,拿著根小木棍在戳螞蟻。

陳鋒用意念在空間裡面處理了一隻兔子和一隻野雞放在手上。輕輕喚了一聲:“小雪,快過來”。

“呀,漂亮哥哥”,紀小雪回頭,露出驚訝的表情,瞬間露出天真的笑容。連忙起身朝陳鋒跑過來。

陳鋒把手豎在嘴邊,“噓”,然後遞了一隻兔子和野雞。“悄悄拿回去,不要讓外面的人知道,讓姐姐給你煮”。

小丫頭頻頻點頭,用手捂了一下嘴,“呀,肉肉,謝謝哥哥”。

陳鋒微笑著離開了牛棚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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