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覺得勝券在握,再過半小時,陳嚴就能出來,他就能帶著人離開,給洪家交差。
市局審訊室的時鐘 “滴答” 作響,每一聲都像敲在李娜心上。
距離陳嚴被釋放只剩 28 分鐘,經偵隊剛發來訊息,物流園西邊倉庫的暗格被撬開,卻空空如也,顯然賬冊早被王副總轉移;
技術科也傳來壞訊息,只恢復了幾條無關緊要的通話記錄,根本無法作為證據。
休息室裡,律師己經第三次看錶,還故意走到走廊上,對著民警揚聲道:
“還有半小時吧?麻煩到點提醒我,別耽誤我帶陳總走。”
那語氣裡的得意,像針一樣紮在李娜眼裡。
她捏著手機,指節發白,心裡第一次有了 “可能要放陳嚴走” 的無力感 —— 一旦陳嚴離開,再想抓他,就難如登天了。
就在這時,市局總機的電話突然打到她的手機上,接線員的聲音帶著急促:
“李局!有個神秘電話,非要您親自接,說有陳嚴違法的關鍵證據,還說必須保證他的安全,不然就掛電話!”
李娜的心臟猛地一跳,瞬間從無力中清醒過來:
“把電話轉過來!立刻!”
三秒鐘後,電話接通,聽筒裡傳來刻意壓低的、帶著電流雜音的聲音,顯然對方用了變聲裝置,還刻意避開了穩定訊號源:
“李… 李局?我是… 我手裡有陳嚴幫洪家洗錢的證據,還有物流園‘空單走賬’的記錄… 但你得保證我和我家人的安全。”
對方的聲音帶著明顯的顫抖,能聽出極度的恐懼,卻又透著 “必須交易” 的堅決。李娜立刻調整語氣,儘量讓自己的聲音沉穩且值得信任:
“我是李娜,市局局長。只要你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我以我的身份和專案組的名義保證,會立刻安排你和家人進入安全屋,並派人保護。”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似乎在判斷李娜的話是否可信。
過了大概十秒,對方才繼續說:
“我在物流園附近的‘老地方茶館’,二樓最裡面的包間。我帶了證據的影印件,原件我藏在了安全的地方,只有拿到你們的保護承諾,我才會交出原件… 還有,別帶太多人來,我怕被洪家的眼線看到,只來兩個人,穿便衣。”
對方的要求很具體,甚至指定了地點和人數,說明他對物流園周邊的環境很熟,大機率是物流園的內部人員。
可能是陳嚴的手下,也可能是被洪家壓迫的老員工,知道太多內幕,卻又怕被滅口,只能冒險舉報。
掛了電話,李娜看了眼手錶 —— 只剩 22 分鐘。
她必須在這 22 分鐘裡完成兩件事:
一是去茶館接神秘人,拿到證據;
二是拖延時間,不讓陳嚴和律師察覺到異常,避免對方提前發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