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七份案例全部來自高院實務卷宗,覆蓋鄰里生活。出行安全。網路消費。寵物飼養四大民生場景,核心都是大眾高頻踩坑。卻極易忽略的法律盲區。”
他說著,將案卷依次攤開在桌面中央,指尖劃過每一份案卷的標籤,條理清晰地逐一介紹:
“第一份,個人資訊保護案:某連鎖超市進店強制刷臉登記會員,未刷臉無法消費,消費者多次投訴無果。核心法律點是《個人資訊保護法》中‘收集個人資訊需具備必要性。徵得消費者同意’的條款,強制刷臉屬於過度收集資訊,消費者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也可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賠償精神損失。”
“第二份,好意同乘責任案:朋友無償搭車途中,車主因緊急避險導致乘客受傷,車主無故意。無重大過失。核心法律點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無償搭乘減輕或免除車主責任,法律為善意助人兜底,避免‘好人難做’。”
“第三份,未成年人網路打賞追回案:13歲未成年人偷偷給主播打賞8萬元,家長髮現後要求追回,商家以‘自願打賞’為由拒絕。核心法律點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超出認知能力和財產範圍的消費行為,家長可主張追回,但需證明‘不知情。未授權’。”
林遠舟的介紹條理清晰,每一個案例都對應著具體的法律條款,每一個細節都貼近民生。
星耀傳媒的編導。內容總監等人聽得頻頻點頭,連原本帶著幾分隨意的周媚媚,都微微前傾身體,認真翻看面前的案例資料。
介紹到第四份時,趙文義起身接過話頭:“下面由我接著介紹後面四份關乎民生痛點的案例。”
他的聲音比林遠舟沉一些,“一是高空拋物追責案:小區業主高空拋物砸傷行人,找不到具體侵權人,法院判決整棟樓業主連帶賠償。核心法律點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立法初衷是平衡弱者權益與業主利益,業主可透過證明‘不在家’‘房屋無侵權可能’等方式自證清白,免除責任。”
“二是寵物擾民侵權案:小區住戶飼養的寵物犬長期吠叫。隨地排洩,鄰居上門勸阻被飼養人辱罵‘多管閒事’。核心法律點是飼養人對寵物造成的噪音。汙染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可要求物業協調,協調不成可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
(冬子有話說:另兩個案例是奚晚挑的關於安寧權和共有物權案例,這裡略寫,所有案例寫出來是為了後面情節大家可以有一定了解基礎,不是灌水湊字數哈!)
林遠舟和趙文義的介紹持續了近四十分鐘,七份案例的核心資訊。法律依據。普法價值,被講得明明白白。
會議室裡的氣氛漸漸熱烈,星耀傳媒的團隊紛紛低聲交流,顯然對這些案例都十分認可。
蒼正渠翻看著手中的案例資料,笑著點頭:“這七份案例選得精準,都是老百姓日常最關心。也最困惑的事,遠比那些大案要案更有普法意義。今天我們從中挑四個最典型的,做首期節目,奚助理,你覺得呢?”
他將目光投向奚晚。
他和蒼敘白的目的一樣,要給奚晚撕標籤,而且定奚晚成為青年普法主持人是他自作主張定下的,下面的人有些意見,如果藉此讓奚晚表現一下,也能服眾。
但如果她表現的沒有像在老宅時那樣好,那麼替換下來也不會對蒼敘白不好交代。
如今蒼敘白對奚晚的照顧,讓他也不敢輕易忽視奚晚。
畢竟他拉奚晚入局,打著要給她撕標籤的旗號,最根本原因是要蒼敘白參加節目,蒼敘白的粉絲群體十分龐大,由他坐鎮,《全民普法》的收視率才能有保障。
現在蒼敘白為奚晚參加節目了,他自然要讓蒼敘白滿意。
雖然他們是堂兄弟,但很多事情都有考量,公是公私是私,還是要分明白的。
奚晚見蒼正渠問她問題,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做“旁聽者”了。
她剛要起身回話,坐在對面的周媚媚卻先一步開口,“蒼總,我覺得這些案例都很好,就是......如果定奚助理作為主持人,會不會壓力太大了?畢竟是公益普法欄目,需要專業的法律知識和主持能力,奚助理之前是娛樂圈藝人,現在雖然在高院實習,但身份上可能不太容易讓觀眾信服。”
周媚媚說得委婉,卻讓會議室裡的氣氛瞬間安靜了下來。
尤其是星耀的人特別難理解蒼正渠為何極力主張奚晚成為青年普法主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