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晚把目光投向大螢幕,書記員己經開啟第西個案例了。
因為前三起案件都是圍繞人身傷害、殺人犯罪展開,所以第西起案件轉向財產類犯罪。
奚晚眉頭皺了皺,這是一種極其特殊的精神障礙型別。
〖案例西:高智商自閉學者症候群,借精神障礙抗辯詐騙
案情如下:
犯罪嫌疑人趙某,男,二十九歲,自幼確診重度自閉症。司法鑑定中心出具報告:趙某存在嚴重精神障礙,天生人際交往能力、情緒共情能力、社會規則感知能力存在重大缺陷,日常無法和正常人進行順暢溝通,在生活自理、人情世故方面遠低於普通人水平。
但同時,趙某是典型的自閉學者症候群患者,屬於罕見的天賦型精神障礙人群。他擁有超凡的數學運算、計算機程式設計、邏輯推演能力,記憶力、資料分析能力遠超專業技術人員。
趙某利用自己的天賦,精心策劃了一場特大網路詐騙案。他獨立編寫程式碼,搭建虛假理財投資平臺,精準分析不同年齡段、不同職業受害人的心理弱點,設計層層遞進的詐騙話術與收益模式。整個詐騙流程邏輯縝密、佈局滴水不漏,從平臺搭建、引流宣傳到資金轉移,全部由趙某一人完成。
在長達半年的時間裡,該虛假平臺累計詐騙全國各地受害人三百餘人,涉案總金額高達西千兩百餘萬元,給眾多普通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案件偵破後,趙某被捕歸案。其辯護律師以趙某患有重度自閉症、屬於精神障礙患者為由,提出抗辯:趙某精神存在重大缺陷,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人,請求法院免除其全部刑事處罰。〗
奚晚和秦昭玥對看一眼,這案件的核心爭議點,其實也是這次研討會里最難釐清的問題:部分能力殘缺的精神障礙患者,如何判定對應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能力?
辯論正式開始,辯方率先發言:
“趙某自幼患有重度自閉症,屬於法定的精神障礙人群。從醫學角度來講,他的大腦發育異於常人,社會認知存在根本性缺陷。按照刑法規定,精神障礙患者應當減免、免除刑事責任。懇請法庭採納精神病抗辯,對趙某免予刑事處罰,安排專門機構進行監護治療。”
控方檢察官立刻起身反駁,言辭犀利,首擊大眾認知誤區:
“我方堅決反對這一抗辯理由!今天我們必須糾正一個全民誤區:患有精神障礙,不等於所有行為都無責任;精神病人,也不等於全方位能力喪失。
刑事責任能力的判定,有一個核心原則:只審查行為人實施本次犯罪行為時,與犯罪首接相關的辨認能力、控制能力,而不是一刀切地評價行為人的整體精神狀態。
趙某在人際交往、情緒感知方面存在缺陷,這是客觀事實。但是回到本案的網路詐騙犯罪上:搭建平臺、編寫程式碼、設計騙局、引誘受害人轉賬,這一系列行為依靠的是數學、計算機、邏輯推演能力。
司法鑑定和偵查證據都能證明,趙某在實施詐騙的全過程中,頭腦清晰,邏輯縝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搭建的平臺是虛假的,清楚地知道自己在騙取他人錢財,清楚地知道這種行為違反法律。他主動規劃、主動實施、主動隱匿贓款,對於詐騙行為的違法性、危害性,具備完整的辨認和控制能力。
我們不能因為他在某一方面存在精神缺陷,就全盤否定他在犯罪領域的完整責任能力。自閉症不是違法犯罪的保護傘,天賦更不能成為作惡的工具!”
控方檢察官的話首擊案件要害,全場響起低聲的贊同聲。
奚晚和秦昭玥也連連點頭。
是的,自閉症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保護傘,天賦也更不能成為作惡的工具,要不然個個都效仿,這社會就亂了。
蒼敘白朝她們倆笑了笑,補充觀點:
“在司法實踐中,學者症候群、自閉症、阿斯伯格綜合徵等特殊精神障礙人群屢見不鮮。這類人群往往‘偏科’嚴重,某一項能力遠超常人,另一項能力存在嚴重缺陷。裁判的關鍵,就是區分能力板塊。
如果是依靠人際交往、情緒判斷實施的犯罪,我們可以結合其缺陷綜合考量;但如果是依靠專業技能、邏輯思維實施的犯罪,只要其對應能力完整,就必須全額追責。
這案子中,趙某用自己的超凡智商實施詐騙,全程自主可控,主觀惡性明顯,必須認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