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滿院精神病,你們確定敢強拆?》第12章 拘留所血案!(1)

作者:用戶10947377·4個月前

中午時分,方澤被警方由派出所轉到治安拘留所。

至於會不會再轉到看守所,要看他的罪行危害程度和認罪態度。

剛進拘留所,方澤就被預審提審。

兩名預審向方澤宣佈了提審紀律以及方澤享有的權利外,開始正式進入審訊環節。

“姓名?”

“方澤!”

“年齡?”

“24歲!”

“職業?”

“玉山精神病院院長!”

“方澤,你現在涉嫌誹謗罪被警方拘留,你對你所犯下的罪行認可嗎?”

“不認!”

預審驀地抬起頭,“什麼?你不認?”

“方澤!”預審一拍桌子,“我勸你老實點!”

“現在事實確鑿,證據充足,這可不是你想不認就不認的!”

“我正式警告你,你的態度對你的量刑很重要,如果認罪態度好,說不定關幾天就出去了!”

“但是如果你冥頑不化、心存僥倖準備頑抗到底,換來的只能是更重的刑罰!”

“你這件事在網上和社會上影響非常壞,市政廳領導非常憤怒,下令對你從嚴處置!”

“我不是嚇唬你,你最好想清楚!”

“頑抗到底對你沒有一點好處!”

方澤絲毫不在意預審的威脅,“警官,我想知道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有罪?畢竟明天還沒到,事情還沒發生,你們就不能認定我的話是謠言!”

“疑罪從無,我們你應該比我更懂法!”

“你......”見方澤竟然敢頂撞自己,預審臉色鐵青,“方澤,我再問你一句,你確定不認罪?”

方澤搖搖頭:“我沒罪,我當然不能認!”

“你......”

預審怒聲道:“行,不認是吧,也行!”

“我看你是不見黃河心不死,那咱們就後天見,如果明天中海沒有被淹,我看到時候你還怎麼狡辯!”

方澤笑了:“行,那就後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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