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緹和他說了李倩來談合作小遊戲的事情,也把自己猶豫的點說了。
她點點頭:“合作的基礎應該是信任對吧,但我對她完全不瞭解,可她又是那次綜藝拍攝的牽頭人,總覺得直接答應太過草率,但拒絕的話……這個合作還挺有意思。”
選擇困難症犯了。
“其實要不換個思路呢,如果只是合作的話,提前規避風險就好,讓律師提前擬定好合作條款和各自分工、權益,用最簡單的方法把這件事情放在紙面上,如果她那邊沒問題,你也少些顧慮。”
言醫生的建議很簡單, 就是在商言商。
像是什麼人情啦、互利共贏啦之類的口頭承諾,都不如實打實的法律條款。
這樣也能避免很多沒必要的糾葛。
就像田夢那件事一樣,如果不是提前簽好了條款分明的合同,事情也不會解決的這麼快。
蘇緹其實也想到了,只是咋說呢,還是沒有言醫生這麼旁觀者清。
她對李倩這種、兩人接觸之前就很意外幫助到自己的人,還是有那麼點額外不同於正常合作者的感激和考量。
但言醫生說得對,她也應該專業一點,只從‘是否願意合作’這個最根本的點出發。
考慮問題的方式簡單點,思路才會更順暢清晰。
她接受言醫生建議,並打電話給柏青律師,一事不煩二主,大律師能者多勞。
對方接到電話後,很爽快的答應了這件事。
其實這種小型的商業合作合同,他們律所隨便一個律師都可以做,只是之前的案子很有意思,再加上蘇緹這位‘僱主’支付費用很爽快,中間溝通也很信任很順暢。
律師最喜歡合作這種客戶,錢多、事兒少、訴求清晰,所以是很想留下她這個編外客戶的。
但蘇緹沒想到,比這份簡單合同更先在她生活裡出現後續的,是那篇帖子。
就是本地論壇裡那篇吐槽‘大學生食堂黑暗料理’的帖子。
蘇緹當時只當做一個獵奇搞怪帖來看的,雖然挺同情那些吃到奇怪搭配飯菜的大學生,但她自己不太能感同身受。
以前廚藝沒到現在水平的時候,她做家常菜也是有幾道拿手的,陳欣悅作為最經常嚐到她廚藝的朋友,那會兒也是好評點贊居多,很少有能被稱為黑暗料理的搭配。
再一個,她上大學的時候,她們學校食堂還是挺‘正常’的。
除了阿姨手抖、菜比肉多、分量不大、米飯難吃……之外,都還挺好的。
但不能感同身受的蘇老闆,看了帖子後續才知道,這件事怎麼能扯上自己跟朝食記的——
居然是因為跟幼兒園的食堂合作!
在當前網路發達的現狀下,用影片或圖片文字‘記錄美好生活’成了潮流,也是習慣。
加上現在幼兒園各種親子活動實在多,就有家長在自家娃的學校活動上,po出了校園餐的照片和影片,本來這只是個隨手動作,拍了就拍了。
但問題就在於他還發出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