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好似一灘爛泥》第139章 法律的意義(2)

作者:酒詩寒·4個月前

她好像很委屈,一副本不該如此的神情。

“比起你做的這些,我這才哪到哪。”

“至少我給你和歷秋玲的證據,都是真的,沒有刻意做假。”

“你一個律師,為了打贏官司,連編造假證據的事都幹得出來,你有什麼資格質問我。”真搞笑,大哥說二哥。

“還有你那個委託人也不是什麼好東西,自己出軌還想讓歷秋玲淨身出戶,你身為律師,不僅沒有通知對方,還安排人拍假照,你真是瘋了,為了贏,什麼都做的出來。”

“把你扔垃圾桶都算客氣的,難不成還想讓我出錢給你開個酒店,讓你睡大床房啊。”我對鄧豔榮沒什麼好感。

利用精神疾病幫被告脫罪,為了打贏官司串謀他人拍假證據。

在我眼裡,她就是個法律界的人渣,充其量是好看一點的渣。

“葉童,我們走,離這個訟棍遠一點,等會你多管閒事人家可能要告你性騷擾。”我對葉童招著手,既然她都清醒了,也沒必要管她。

“我是女的,怎麼騷擾她。”葉童不滿的朝我走來。

“同性騷擾嘛,人家是大律師,法律就是她的武器,她想砍誰就砍誰。”懂法的人,往往比不懂法的人更可怕。

尤其是精通法律,還特別小心眼的人。

“你很懂法律嗎?”鄧豔榮開口問道。

“我當然沒你懂了,只是略懂。”我不得不跟這個大律師掰扯掰扯。

“我只知道嚴格依據法律的規定辦事,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你,不過是熟讀法律條文,並利用法律漏洞,為自己謀取私利的一個人渣律師。”我轉過身,首首的看著鄧豔榮。

葉童不想讓我和她爭吵,她拉著我,想讓我離開,但我這人就是犟,看不順眼我就得叨叨幾句。

“果然只是一個小孩,幼稚。”鄧豔榮搖著頭,語氣輕蔑。

“法律,只是辯護的依據,僅此而己,什麼公平公正,假的。”

“如果都按照法律條文,就不需要我們律師了,法官自己就能定罪。”鄧豔榮話裡話外,都是對法律的不屑。

她身為律師,卻對律法一點都不尊重。

“你這種人怎麼能當律師呢?”知識果然只能過濾學渣,過濾不了人渣。

鄧豔榮的眼裡,絲毫沒有學法之人的公平公正。

講的話,三觀都歪到臭水溝了,跟她的長相完全不符。

“這麼看著我幹嘛,我說的就是事實。”

“你以為你看過幾本書,就知道什麼是法律了,你以為法律是定義一個人對錯的依據?”

“你知道什麼是陪審團嗎?你知道陪審團的人都是一群根本不懂法律的人嗎?”

“你以為你拿出事實根據,就可以打抱不平,伸張正義,事實上,在法庭上,沒有對錯,只有輸贏。”

鄧豔榮此刻根本沒有喝醉酒的無力,她的聲音無比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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