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光亞銀行取3089號保險櫃,密碼是你生日。裡面是林家向我行賄的證據,這是阿爸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了。”
鄧書萊閉了閉眼,再睜眼時,眼裡閃過恨意。
另外一個傭人在這時敲門,“夫人,這個是Hun Pass機構寄給林宥少爺的檔案。”
她紅腫著眼睛拿過,發現是基因檢測報告。委託人是他兒子,受檢人姓名是匿名是。鄧書萊略過好幾頁的檢測方法、樣本資訊、基因位點分析、親權指數,目光停留在了最終的結論上。
“排除被檢者之間存在親子關係”。
想到姜允恩,想到姜允恩的保鏢,鄧書萊放下檢測報告,什麼都明白了。一瞬間她不知道該笑還是該哭,原來宥兒是發現了這個才跟她說“很快就好了”,他甚至到死之前都希望她和他父親能夠重修於好。
是她不好,是她的優柔寡斷、委屈求全,讓她的孩子痛苦地活了這麼多年。
鄧書萊翻找李夫人的電話,撥通了過去,這次對方沒有不接了,甚至說很快地接起,“你幫我一個忙,你的兒子我可以同意和解。”
說完她的要求後,李母立刻同意了。
李夫人父親所在的首爾日報率先登報,把新世紀百貨大廈那天發生的事情隱去李擇憲的存在,用極其誇張的字眼轟炸了整個新聞版面。
一瞬間各類大小媒體紛紛湧入,圍堵在GL集團大廈、警察廳、新川國際、以及林志成給姜允恩買的私宅處,想要拿到第一手的訊息。
《GL集團驚天醜聞!小三保鏢私通生子!》
《鄧書萊——最慘原配,看完你還敢結婚嗎?》
《小三姦夫合謀弒子,林志成替人養兒,樂在其中!》
網民們紛紛同情鄧書萊,親兒子被小三的姦夫害死,自己隱忍這麼多年,甚至公開表態可以接納丈夫的私生子,卻不曾想那孩子還是別人的。
每個人都在關注林家的事情,然而就在大家以為鄧書萊還是像以前那樣,選擇隱忍不發的時候,她卻轉手把林志成告上了法庭。
一是舉報他違法,二是離婚官司。
她狀告林志成侵佔集團財產,其中469億韓元的一大半給了姜允恩在美國購置私產,另外還有林家賄賂她父親的行賄證據、包括錄音、財產轉移證明、上面有林志成的私印。
根據韓國《刑法》第356條規定,業務上的職務侵佔罪,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3000萬韓元處罰金。而韓國對賄賂行為處罰較為嚴格,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賄者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過2000萬韓元的罰金。
林志成因為這樣,一審判決要面臨13年的牢獄之災,但他還得出席自己的離婚官司。
法官審理認為,林志成多年來頻繁與姜允恩出入各大公共場合,對自身出軌行為毫無真心悔改之意,其行為不僅藐視婚姻法規定,更違揹人倫道德;同時,客觀事實表明,鄧書萊的父親曾為林志成繼承GL集團提供關鍵幫助。
基於上述事實,最終判決林志成需向鄧書萊支付1.69萬億韓元賠償,以及35億韓元精神損失費。
第三者姜允恩,與林志成長期存在不正當關係,種種惡劣行為,直接導致了二者婚姻關係的破裂,也需要承擔等額35億韓元的精神損失費。
文勝賢也因故意殺人罪入獄,被判無期。
鄧書萊接受記者的採訪,她戴著墨鏡朝各位記者深深鞠躬,並感謝支援她的所有民眾。
從此,她不是林夫人,只是她自己,只是鄧書萊。這場轟轟烈烈的離婚案就此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