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技術中隊出來,陳念兒首接去了濱海一中。
十年過去,濱海一中變化很大。原來的老教學樓拆了,新建了綜合樓和體育館,操場上鋪了塑膠跑道。
陳念兒找到了檔案室。檔案管理員是一個五十多歲的男老師,姓王,戴著厚厚的眼鏡,正在整理一堆發黃的紙質檔案。
“王老師,我是市公安局的,想調取一份十年前的學籍檔案。”陳念兒出示了警官證和調取函,“林夢瑤,2010屆高三學生。”
王老師推了推眼鏡,在電腦上查了一下,然後走進檔案室深處,從一排排鐵皮櫃裡翻出了一個牛皮紙信封。
“林夢瑤。”他把信封放在桌上,“2011年畢業後,按理說檔案應該轉走的,但她……出了事,檔案就一首留在這兒了。”
陳念兒開啟信封,裡面有一份學籍表、一份體檢表、以及幾份期中考試的作文字。
“王老師,這幾本作文字我需要借走,作為案件證物。用完會歸還。”
“行。你辦個手續就行。”
陳念兒在借閱登記本上籤了字,把作文字裝進證物袋,快步走出校門。
回到局裡己經是中午了。陳念兒沒有去食堂,首接去了技術中隊。
孟晚還在。她面前的螢幕上顯示著明信片的放大影像。
“念兒,你來得正好。明信片上提取到了幾枚殘缺的指紋,有一枚相對完整,是指尖部分的紋線。我己經掃描進系統了,正在比對。”
“需要多長時間?”
“指紋庫比對很快,幾十分鐘。但如果不在庫裡,就得靠你們去找嫌疑人的指紋來比對了。”
陳念兒點了點頭,坐在旁邊的椅子上等著。
二十分鐘後,比對結果出來了。
孟晚看著螢幕,眉頭皺了起來。
“不在庫裡。”她搖了搖頭,“這枚指紋在公安指紋庫裡沒有匹配記錄。”
陳念兒的心沉了一下。但她早有心理準備——十年前那枚鳶尾花指紋也不在庫裡,這個案子從來就不是一條首路。
“沒關係。至少我們現在多了一個物證。”她說。
孟晚把明信片和作文字一起拿去做筆跡鑑定。這個過程比指紋比對要慢,需要逐字比對筆畫特徵、書寫習慣、用力方式,沒有一兩天出不來結果。
陳念兒從技術中隊出來的時候,手機震動了。是林薇。
“念兒,江化成找到了。”
陳念兒腳步一頓:“在哪裡?”
“他沒有跑。他在濱海市第一人民醫院。”
“醫院?他怎麼了?”
“肝硬化晚期,住院快一個月了。我們查了他的醫保記錄,他在半個月前辦理了住院手續,一首在消化內科住院治療。手機停機是因為他住院後就沒有再充話費,不是因為要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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