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自黃泉》第六百章 快點回來(1)

作者:苗棋淼·4個月前

第六百章 快點回來

我看向葉歡道:“葉歡,你看著他們三個,別讓任何人單獨行動,我和施棋去物業一趟。”

我把葉歡留下,是因為“座山虎”善於防守。有他在,就算再經歷一次鬼魂暴動,在短時間內也打不進我們所在的屋子。

也只有他才能看得住屋子裡的四個人。

葉歡點頭道:“放心去,這裡有我。”

我和施棋直接趕去了小區的物業,我倆剛走到物業門口,就看到門口“物業公告”四個大字。

施棋忍不住說了一句:“這都什麼年代,怎麼還有人手寫公告?”

那公告雖然用的是A4紙,卻是直接用筆寫出來的東西,字跡也不算好看,顯然,寫字的人文化程度不是很高。

等我順著公告往下看時,卻忍不住一皺眉頭。

本小區所有業主須知:

一、物業辦公時間為每日18:00-19:00,其餘時間請勿敲門,敲門無人應答時,立即離開,切勿停留超過三分鐘。

二、諮詢事項請一次性說完。如果詢問與本小區無關問題,物業人員有權拒絕回答,且拒絕後需當日內返回住所,不得在外逗留。

三、小區內業主以物業登記為準。禁止尋找“不存在的人”。

四、夜間22:00後,禁止在樓道內使用手機照明。如遇見紅色燈籠,請立即原地閉眼默唸三遍“我是過客”,直至燈籠遠離為止。

五、請勿相信任何“人”的單獨邀約,若有人讓你前往“入口單元樓”“三樓東戶”“小區花園”等地,先問其“今天物業幾點下班”,答不上來者,立即遠離。

六、如有新入住業主辦理登記,即使在物業上班時間,也不要在物業辦公室無人的情況下進入。如新業主有不明事項,請自行領取一份免費《業主須知》手冊。

本公告及手冊內容不可抄寫、不可傳播,若發現他人詢問公告內容,立即終止對話,且當日不可再與該人交流。

紙張的末尾沒有落款,也沒有日期,只有一個模糊的手印。

施棋藉著燈光把公告看完之後,才說道:“元爭,這些規則……太詭異了,像是在給我們下套。”

我盯著那張公告道:“你仔細看,落款的那個手印。”

“那好像是術道中失傳了的‘鎮靈印’。”

相傳,鎮靈印,可以用一方大印,鎮住附近一切妖邪,鬼祟,甚至可以鎮壓神明。

鎮靈印的至高境界,就是“以指為印”。

但是,自從十三鬼門中的守門人絕跡江湖之後,“鎮靈印”也就此失傳。

施棋往物業辦公室裡看了一眼,才深吸了一口氣道:“元爭,辦公室裡現在沒人,我們要不要進去看看?”

“先等等!”我沉聲說道:“這個公告給了我們的規則,我們不一定非要遵守。但是現在卻不是我們打破規則的時候。先等等看。”

我順手從公告欄的檔案架拿出一本《業主須知》,結果翻開之後,就愣在了當場——手冊的第一頁上赫然寫著:“回家再看”,手冊後面卻是空空如也。

我不禁又皺了一下眉頭,“空紙留字”,這又是術道的手段。

。式方的信送傳間之士於屬,字留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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