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朝廷鷹犬?我常務副皇帝》第104章 前往淮州,鹽,他必死!(2)

作者:酷愛紅燒魚·4個月前

“是。”

鄭致知沒有猶豫,當即便將自己辦的一件件不合規矩的事情說了出來。

祁閻只是聽著,沒有發表任何意見,這些不過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多年前,他手下校尉抓了個偷雞賊,本該送京兆尹處置,偏巧那天他剛領了月俸心情好,隨手給了雞錢,就做主把人放了。

某年中秋夜巡時遇到一夥潑皮鬥毆,本該抓回衙門處置,但他急著回去和兄弟喝酒,每人抽了三鞭子就放了,沒有留下任何案底。

某年去兵器庫領新刀,管庫主簿刁難他,說上次的刀還沒登記報廢不能領新的,他一氣之下,偷偷把主簿養了三年的畫眉鳥從籠子裡放跑了。

某年替受傷的總旗頂巡邏的班,他困得不行,躲在城隍廟裡眯了一覺,被巡城御史當場逮住,記了一筆“當值懈怠”,後來被南鎮撫司罰了一個月俸祿。

某年追查一樁走私案時翻牆進了一傢俬宅的後院,結果那戶人家的女眷正在洗澡,差點被人家告到京兆尹說錦衣衛偷窺女眷。

某年審訊一個嘴硬的犯人時,刑用到一半才發現抓錯了人,後來人放了,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

突然,鄭致知沉默下來,片刻後突然開口:“大人,卑職想到了一事。”

祁閻沒說話,只是偏頭看了他一眼。

鄭致知舔了舔乾澀的嘴唇,開始從頭說起。

那還是三年前的事。

當時鄭致知剛升百戶不久,手底下一個小旗在追查一樁私鹽案時查到了一個叫“錢麻子”的鹽販,順藤摸瓜往上揪,發現此人每月固定往京都送一批來歷不明的銀兩,送銀子的終點是內衛廠的一處暗宅,而收銀子的,正是當時還是內衛廠掌班太監的李德全。

小旗覺得事有蹊蹺,便將這事報給了鄭致知。

鄭致知當差年頭不短,一聽便知道這是錦衣衛不該碰的事,內衛廠那邊的事,碰了就是找死。

但他又不想就這麼不了了之,便壓下了這份情報,沒有上報,也沒有銷燬,只是自己悄悄留了底。

後來那小旗某次任務中死了,他本就無心干涉內衛廠的事,所以自然沒有再查。

鄭致知說到這裡,聲音裡己經帶上了一絲苦澀:“這些年卑職從未跟任何人提起過,連趙樂之和孫辭都不知道。”

“他們總不該是因為這件事……”

祁閻聽完沒有立刻開口,只是微微眯起眼睛。

知情不報,還是事關鹽,此事可大可小,但內衛廠接手,這事就小不了。

到時候給鄭致知安上一個私販官鹽的罪名,鄭致知死都是輕的。

錢麻子,鹽販,月月往內衛廠送銀子,收銀子的是劉尋。

“那個錢麻子現在在哪?”祁閻問。

“回大人,兩年前死了,死在京郊一片亂葬崗裡,渾身骨頭都被捏碎了。”

鄭致知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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