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局長:掃黑風暴》第366章 東南岸(1)

作者:敏汐·7天前

蘇晴回到市局之後,沒有急著整理月湖鎮的卷宗,先把清溪村的材料從抽屜裡重新拿了出來。

她把老孟的口述記錄、劉師傅的證詞、村集體賬戶的取款記錄、信封裡剩餘現金的照片、那份合同影印件和村民代表會議的記錄,按時間順序在桌面上排開。

她坐在椅子上,把這些材料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然後拿出一個新的筆記本,寫下一行字:

“魚塘承包費的去向己核實——修路支出約六千元,剩餘三千餘元仍在村集體保管。合同簽訂程式存疑,但資金流向未涉及貪汙挪用。”

寫完這行字之後,她合上筆記本,把材料按順序收好,重新放回抽屜裡。

她在心裡得出一個初步的結論:這起案件的根源在於村級資產管理不夠規範,而非嚴重的腐敗或違規行為。

老孟在處理這筆錢的過程中確實存在程式上的疏忽,但資金的使用去向基本可以核實,剩餘資金也仍然在村集體的掌控之中。

因此,這個案子更接近需要整改的工作案例,而非一個需要深入追查的案件。

第二天上午,蘇晴撥通了方誌文的電話:

“方書記,清溪村魚塘承包費那件事,我己經核實了具體情況。承包費確實入賬了,但入賬之後被取走用於修路,剩餘的錢還在保險櫃裡。

問題主要出在合同簽訂程式上,村委會沒有經過正式的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合同條款也不夠規範。那家承包公司的註冊地址己經登出了,法人在外省,目前無法首接聯絡。

從資金流向來看,沒有發現挪用或貪汙的情況。”

方誌文聽完之後,沉默了一下:

“那你打算怎麼處理?”

“我打算把現有的材料整理好,以工作建議的形式轉交給鎮政府,建議他們完善村集體資產的管理程式,規範合同簽訂流程,並追查那家承包公司的實際運營情況。

如果錢守誠確實存在合同欺詐行為,再由鎮政府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

“好。清溪村的材料,你以市局的名義發文給鎮政府就行,鎮裡也能據此作出回應。”

“那我下週把材料整理好發過去。”

方誌文又說了幾句,然後掛了電話。

蘇晴把清溪村的卷宗重新整理了一遍,該有的附件全部配齊,在該補充的位置貼上標註頁籤,然後用訂書機裝訂好。

處理完清溪村的卷宗之後,她拿起月湖鎮那個透明的檔案袋,把蔣一萍那份檢測報告抽出來,放在桌上。

她翻到最後一頁,看到那行手寫的備註:

“建議進一步調查環境中的農藥來源。”

她把報告放回桌上,在筆記本上寫下了一行字:

“月湖鎮鳥類異常死亡事件——檢測報告確認有機磷農藥中毒,疑似與湖岸農田存在關聯。下一步:核實農藥來源及使用情況,確認是否存在持續性投毒行為。”

她放下筆,靠在椅背上,窗外的陽光正從槐樹的枝葉間漏下來,在地板上投下一層暖融融的光。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