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呼啦啦地跑走了,然後又呼啦啦地帶著一群人回來,使得本來挺寬敞的空間變得擁擠起來,沈夢晴這個當事人更是被擠到了一邊去。
一個大活人,都沒有一面錦旗招人稀罕了……
“讓我看看,讓我看看。”
“錦旗長啥樣兒啊?”
看到有人對錦旗伸手,沈國華急得都顧不上面子問題,把那隻手給拉了下來,“這是我家晴晴的第一面錦旗,珍貴著呢,別給摸髒了。”
“……我洗手了。”小氣。
“洗手了也不行,大家都只准看,不準摸啊。”
不給摸就不給摸,看看也行。
“咱們晴晴可真是出息,才上班多久啊,都有人送錦旗了。以後肯定還能當大領導呢。”
“晴晴是大學生,多聰明的一個孩子啊,當警察是再合適不過了。什麼壞人,都別想能從晴晴的手裡逃走,晴晴一抓一個準兒。”
“老沈,還是你有福氣,能有晴晴這麼爭氣的孩子。生個兒子有個屁用,整天只知道問老子要錢錢錢。老沈,要不咱倆換換孩子,兒子給你,我就喜歡晴晴這樣的姑娘。女兒多好啊,貼心小棉襖,冬天不怕冷。”
“滾!”眾人表揚沈夢晴的時候,沈國華都樂呵呵的,笑得那叫一個不值錢。
可聽到有人想拿兒子跟自己換女兒,沈國華就氣得吹鬍子瞪眼睛,“誰要兒子了?誰要兒子了!我就喜歡閨女!”
“幸好當年愛玲一下子就給我生了晴晴這個閨女。她要敢給我生個討債的皮小子,我跟她的日子,早過不下去了。好在她肚皮爭氣,生了我喜歡的閨女。”
孫愛玲:“……”
沈夢晴:“……”
知道沈國華有重男輕女想法的鄰居、好友:“……”
呸,也就現在吹。
晴晴考上大學之前,在還沒有成為他們這一片唯一一個重點大學的學生之前,誰都看不出來,沈國華還能是一個喜歡閨女的人。
當然,等晴晴去大學讀書,畢業後又包分配,成為他們當地的警察,沈國華倒的確是天天、時時把晴晴掛在嘴上,一副女兒奴的樣子。
英嬸子仗著是同性,大大方方地把沈夢晴攬抱在懷裡,“晴晴啊,你現在都這麼厲害了,又是破案又是立功的,那什麼時候升職啊?”
李大嘴兒:“對對對,咱做了這麼多的貢獻,派出所有什麼說法不?”
老王扯扯嘴角,“你們這些老孃們兒就是頭髮長,見識短。晴晴幹了還沒一個月吧?升職肯定有的升,但得等等。資歷肯定要看的。晴晴在的那個派出所,還有那麼多男同志排著隊等著升呢。”
晴晴年輕,又是才進去的新人,哪兒用這麼著急,跟其他男同志搶,搶不過人家的。
知道沈夢晴拿到錦旗,作為鄰居,他們面上也有光,好歹,沈夢晴是他們看著長大的孩子。
誇沈夢晴兩句,哄得沈國華夫妻倆樂呵一下就夠了,真讓老王拿兒子跟沈國華換沈夢晴,老王還不捨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