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飽喝足,迎春也騎馬離開了破廟,繼續到處走,一路上,也遇到過江湖人打鬥,她也看出來了,這個世界的武功,屬於中等。
但有一點讓迎春不喜歡,就是那些江湖人,一個個遇到不痛快的,隨時開打,一點也不顧及周圍的普通。
如果是在荒涼的地方打還好,但有許多人,在客棧,在街道上打,每一次找架,都會損壞許多的東西。
江湖人打完了架瀟灑的離開了,但客棧和普通人的那些損失,就只能自己承擔了,有許多人因為這個,而生活不下去。
朝堂對這些高來高去的人,也沒有辦法,畢竟,江湖人都愛自由,不會被朝堂招攬,朝堂沒有武功高手,那遇到事情,只能當做看不到。
然後來一句‘江湖事江湖了’。
俠以武犯禁,說的就是這個世界的江湖人。
不過,她現在就是一個普通人,所以,這些事情,她也管不了。
她是可以用武力值壓著那些江湖人賠償,但就怕她離開後,那些江湖人會來找店家和普通人的麻煩。
迎春後來找了一個風景好的地方定居了下來。
是在錢塘,到了錢塘後,她先是找到牙行,買了房子,還買了一家僕從。
然後開了一個小小的糖果鋪。
迎春自己只要拿出各種的糖果,鋪子交給了她新買的一家人裡面的男人, 叫王富貴的那個中年男人看著。
迎春自己無事就在錢塘到處逛街,看到小乞丐,有資質的,她就將人撿回去,教讀書,教武功,然後讓小乞丐打工還債。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她這裡對小乞丐的待遇太好,後面有許多小乞丐自己跑了過來,也不說話,就是幫著幹活兒,最後,迎春心軟。
把那些小乞丐都洗洗涮涮,換上乾淨的衣服,也同樣的教他們讀書練武。
有讀書天賦的,她就送去學堂,沒有讀書天賦的就教練武。
如果兩樣天賦都沒有,那就看看能不能教一門手藝,讓他們能養活自己。
後來,收養的小乞丐太多,無論是住處,還是銀錢,又或者是讓小乞丐們工作的地方,都不夠了。
迎春只能又開了幾家鋪子,安排那些小乞丐去當夥計,當小二什麼的。
在迎春來到錢塘的第五年,她遇到了一個小書生,對方看上她了,然後追了她整整一年,迎春同意了和小書生在一起。
兩人就這樣成親了,小書生是來這裡遊學的,認識了迎春之後,就在這裡居住了下來。
迎春問過小書生家裡有什麼人,小書生跟迎春說,家裡有父母和兄長。
但兩人成親的時候,小書生那邊的親人都沒有來。
迎春也沒有在意,反正她也只是看上了小書生這個人,如果以後小書生的父母和兄長不同意她們在一起,那她就和小書生和離。
她最終的目的,也只是想要孩子罷了。
和小書生成親的第三個月,迎春就有了寶寶,她現在己經25歲了,在古代,這個年紀才成親,己經很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