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他講得更細緻,連對方那些混混的大致身高、穿著都儘量回憶描述。
劉凌一邊聽,一邊微微點頭,對旁邊的孫芳說:“都記下來了嗎?”
孫芳拿著筆記本飛快地記錄著,聞言抬頭:“劉隊,都記好了,很詳細。”
劉凌聽完,看向牛大力,臉上露出一絲複雜的表情。
像是同情,又像是責備:“聽起來,對方確實欺人太甚,提出的條件也極其過分、侮辱人。
換成是我,估計也得動手教訓他們,砸店都算是輕的。從情感上講,我能理解你。”
牛大力剛想鬆口氣,覺得劉凌今天居然能理解自己了,真是不容易。
劉凌話鋒一轉,冷笑道:“但是,有一點,我還是覺得你活該!純屬自找的!”
牛大力一愣,不服氣道:“我咋又活該了?我那是被逼無奈,忍無可忍!”
劉凌斜睨著他,不客氣地說:“你發洩完情緒,打完了,砸完了,當時最應該做的是什麼?
是報警!是第一時間給我,或者給範局打電話!只要我們警方到了現場,固定證據,控制局面,這件事的性質和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
對方訛詐、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這些都可以成為對你們有利的證據!可你呢?
腦子一熱,自己私了了,還收了人家賠償?你這是授人以柄!給了對方事後翻臉、反咬一口的機會!”
牛大力被她說得啞口無言,只能悻悻地嘀咕:“我當時……當時也是這麼想的來著,覺得私了省事……”
“你想有個屁用!”
劉凌沒好氣地打斷他:“現在的結果是你想的嗎?人家惡人先告狀,首接捅到市局去了!
說你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性質多嚴重你知道嗎?
你現在是吃了不懂法、不按程式辦事的虧!你說你是不是活該?”
牛大力嘆了口氣,無力反駁:“是,是我不對,是我考慮不周,貪圖那點賠償,結果惹了一身騷。”
劉凌看他這副認栽的樣子,語氣稍微緩和了一些,分析道:“範局說,對方一開始不敢報警,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疑點。
這可以有兩種可能。第一,對方是故意的。他們先激怒你們,等你們動手砸店後,他們再被迫報警,把自己塑造成純粹的受害者。
這樣一來,就算你們說他們先訛詐,證據也很難第一時間固定,對你們很不利。當然,這只是我的一個猜測。”
她頓了頓,繼續說:“第二,就是範局說的,對方身上不乾淨,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怕報警後警察深究,把他們老底都查出來,所以一開始不敢報警。
而他們事後又反悔報警,背後很可能有人指使、挑唆,範局說金輝的嫌疑最大。”
牛大力點頭:“這些我也想到了,所以才覺得他們心虛,自己才敢私了的。”
“想到了卻還不報警?”
劉凌白了他一眼:“你說,我到底該誇你機靈,想到了這一層,還是該說你傻,明明想到了還不走正規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