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她要踏青雲》第三四三章 不道德(1)

作者:一點留白·1個月前

周雲崢覺得自己如果沒有遇見林黛玉,大概是會孤獨終老的,畢竟除了林黛玉他再也遇不到這樣可愛的,和他心意相通的人了。

這個王婆是一個故事裡給有夫之婦拉皮條的,結局也很簡單那就是不得好死。

林黛玉活學活用的速度也太快了,就是這知識學得也太雜了。

“你應當知道我二姐姐的丈夫才沒了不足一個月。”

林黛玉試圖透過講述賈迎春是一個可憐的、失去丈夫的、需要獨自撫養兒子的可憐寡婦這件事情,讓文知非收回那些虎狼之詞。

周雲崢之前還說自己的想法有點缺德,這連夜都沒過就有更缺德的上門了,還給林黛玉帶來了巨大的驚嚇。

本朝鼓勵寡婦再嫁,也尊重節婦守節,賈迎春和唐鶴謙最初的那一點恩愛都消磨在唐鶴謙的拳腳之中了。

賈迎春以後的婚事以後再說,按照律法賈迎春需為丈夫守喪二十七個月,除服以後,第二十八個月開始才能嫁娶宴飲,否則按律例是要治罪的。

“文大人,二姐姐的意思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本朝律例有言居夫喪者嫁娶徒三年。”

林黛玉本來還覺得文知非這個人為官有本事,做事也認真,人品也還不錯,除了家底薄一些,幾乎沒有什麼不好的地方。

可是今天這一齣實在是太無禮了,不管唐姐夫生前和賈迎春的關係怎麼樣,感情好與壞,都沒有在唐姐夫剛死了沒一個月就要問賈迎春是否願意再嫁的。

這不就是陷賈迎春於不義,而且監臨官不得娶監臨女,否則婚姻無效,官員有罪,女子歸家。

平心而論,文知非和賈迎春這兩個人合適,但是京兆尹文大人和剛死了丈夫的三品淑人賈迎春不合適,不合情不合禮也不合法。

實在無禮至極,林黛玉面對王夫人都能忍下噁心,不至於露出太厭惡的表情,可是此時此刻是真的想將人趕出去了。

文知非聽見林黛玉這麼說,才趕緊解釋道:“並沒有想要害賈夫人的意思,林大人說的這些我也全都知道。”

“不出意外京兆尹任期是三年,賈夫人守孝二十七個月。等時間到了,她除服,我們之間也不是監臨官和監臨女的關係,並沒有立刻求娶的意思。”

“只是賈夫人太好了,我怕到時候再說來不及。”

文知非並不認識以前的賈迎春,他只知道他認識的人是個據理力爭,重視親情,有勇有謀的姑娘。

就是命運不濟,祖母惡毒,叔叔嬸嬸狠辣,丈夫也不好。

可這不是賈迎春的錯,賈迎春是一朵花,一朵在岩石縫裡也能綻放的花,是文知非的最欣賞的那種人。

但是這個操之過急的舉動一下子就將自己變成了一個不道德還不守法的混賬玩意。

林黛玉實在不想聽這個並不熟悉的少男心事,她只說:“大舅舅還在,這事兒不該我來說。”

這話之後,文知非就被周雲崢請走了。

只是沒想到過了一關還有一關,文知非走了之後王月嬌又來了。

通常情況下,林黛玉是很歡迎王月嬌的問題,但是今天林黛玉覺得自己受到了一一些傷害,還是周雲崢將王月嬌請了進來,希望她能彌補林黛玉剛剛受到的震撼。

只是沒想到一首像燒火棍一樣根本沒有竅的王月嬌,居然也是來談感情的,雖然她自己並沒有意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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