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銘是在距離北京還有大約兩百公里時察覺到異常的。
那輛白色轎車超過他之後,他在前方約一公里處看到它減速了。不是正常的減速,是突然降速,像是駕駛員在確認後方車輛是否還在原來的位置。然後它打右轉向燈,駛入應急車道,沒有停車,在應急車道上以略低於主路車速的速度行駛了一段距離,然後重新併入主路,在併入後加速駛遠。這個動作是測試後車是否會減速或變道。
他判斷自己被跟了,從廣州出口那輛深灰色SUV開始,到白色轎車超車後的距離調整,再到路肩上那輛黑色轎車,這是一條完整的接力跟蹤線,有人在確認他的行駛路線和預計到達時間。
他沒有減速,沒有變道,繼續保持當前車速,在導航中查看了前方最近的出口位置——一個鄉鎮級別的出口,出口後是一條縣道,兩側是農田和稀疏的村落,沒有監控覆蓋,也沒有路燈。他在通過出口匝道時沒有打轉向燈,而是以接近路段限速的車速駛出主路,在進入縣道後沒有停車,繼續向前行駛了大約一段距離,然後在第一個岔路口右轉,在一處廢棄的磚廠門口停下來,熄火,沒有下車,握著手機,看著後視鏡的方向。他沒有等待多久。一輛沒有開燈的麵包車從縣道方向駛來,在他進入磚廠門口的道路時沒有減速,首接駛過磚廠入口,繼續向前行駛,在前方約一段距離處停下來,熄火,沒有關閉引擎。麵包車停下後,駕駛座的車門開啟,一個人下了車,沒有關車門,站在車旁,面朝方銘的方向,隔著幾十米的路面,沒有靠近,也沒有說話。
方銘推開車門,下了車。他沒有走近那輛麵包車,在車側站定,隔著車身的距離看向那個人的方向,對方沒有進一步靠近,也沒有後退。方銘伸手取出手電,朝那人的方向照了一下,他看清了那人的臉——不是他認識的人,面孔陌生,顴骨高,下頜線條硬,年齡大約西五十歲,站姿放鬆,像是一個習慣於在夜間站在路邊等車的人。
那人沒有迴避手電的光,在光照下眨了一次眼,然後開口說話,聲音不高:“你從珠海帶回來一把鑰匙,還有一句關於臺北的話。你見到的那個人,是我讓她在護坡平臺等你的。”
方銘沒有放下手電,也沒有移開光線。他隔著車身的距離,看著那個人的輪廓在光線邊緣和暗區之間的交界線上停留。“陳國棟讓你來的?”
那人沒有回答,他把手從外套口袋裡抽出來,露出掌心,手裡沒有東西,手掌攤開朝向方銘的方向,然後說了一句話:“陳國棟己經不在珠海了。他走之前讓我轉告你——備用埠啟用的人不是他,是另一條線上的人。那條線的入口在臺北敦化南路一段的地下一層,走廊盡頭的牆根處。你需要用你手裡的那把鑰匙,開啟那扇面板,然後才能看到那條線的人是誰。”
方銘的視線沒有從那人身上移開。那人站在原地,手心朝上攤開著,保持著伸手的姿勢。
“紅旗是你收走的?”方銘問。
“不是我。”那人說,“是陳國棟本人。他離開護坡平臺之前取走了紅旗,然後把鑰匙和照片交給了他姐姐,讓她在那裡等你。”
方銘把手電關了。他關掉手電之後沒有立刻說話,現場的光線暗下來,只剩下麵包車車燈的光束在地面上鋪開的亮區。他站著,看到那人在麵包車車燈光線的邊緣微微動了一下,像是確認了方銘己經關掉了手電,然後他放下手,走回麵包車駕駛座,沒有關門,發動引擎,掛擋,在駛過方銘所在位置時沒有看他,在透過磚廠門口後沿縣道方向駛離,尾燈在行駛了一段距離後轉彎,然後被建築物遮擋了,沒有再出現在視野中。他沒有關門,引擎聲和尾燈同時消失在路面的轉彎處。
方銘站在磚廠門口沒有動。他確認那人的面部特徵和體型在記憶中的位置保持清晰後,把手電重新開啟,照著麵包車剛才停過的位置——地面上有幾道胎痕,胎痕的深度比普通轎車淺一些,說明麵包車沒有裝載重物。他蹲下來,用手電的光沿著胎痕方向照了一下,確認了輪胎花紋的排列間距,然後站起來,沒有檢視是否有其他痕跡,走回駕駛座,發動引擎,在駛離磚廠之前側過頭,看了一眼磚廠外牆上的裂縫和一扇鏽蝕的鐵門,確認那扇門在下車至返回的這段時間內沒有被開啟過,鐵門底部的灰塵層沒有出現新的擾動,在它的邊緣和地面之間沒有形成任何新增的接觸痕跡。
他駛出磚廠道路,重新匯入縣道時沒有加速,在前方岔路口選擇了一個與先前面包車行駛方向不同的方向,在確認後視鏡中沒有面包車尾燈出現在他選擇的岔路線上之後,他繼續向前行駛,在駛入有路燈的路段後,他放慢了速度,取出手機,沒有導航,先確認了當前的訊號覆蓋情況和技術中心可用的通訊通道是否仍處於開放狀態。他握著手機,沒有撥號,繼續沿著縣道行駛,確認麵包車沒有在他前方的任何岔路口重新出現,而那個在磚廠門口停下面包車的人也沒有透過任何方式確認他會在後續的路段上與方銘保持同步。方銘在確認麵包車沒有出現在任何岔路口後,繼續按照當前的行駛方向前進,沒有因為確認結果而改變路線。
(第三百零六章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