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既然成炮灰那就別怪我搞連坐》第2 章 七十年代被騙離婚不離家的傻女人(二)(2)

作者:夢珣·5個月前

寧夏根本就不給他們說話的機會。

首接擺出自己的條件,“首先我在他們家當牛做馬的,伺候兩個病秧子整整六年。

每天都是滿工分,所以他們必須賠償我100塊錢一年。”

李母聽說要錢,立馬尖聲大叫。

“你做什麼白日夢呢?你金子打的這麼值錢啊!”

“不管我是不是金子打的,既然我不是他李建國媳婦,那我憑什麼替你們家裡來做這些事?

或者說你們就是那地主老財,誆騙我我替你們家做免費的長工?”

李父見寧夏開口就是地主老財,閉口就是耍流氓吃槍子,嚇得也不敢再撩她虎鬚,只得打悲情牌。

“可是家裡實在拿不出這麼多錢啊!

這樣吧,我們補償你100塊。

以後你就算想再走一步,有這麼多嫁妝也能夠嫁個好人家了”。

“我呸,我好好的黃花大閨女,被你們一家子騙得成了生兩個孩子的二婚頭。

100塊就打發我,做什麼美夢呢?!

總之一句話,我6年600塊。

還有兩個孩子歸我,一人500塊的撫養費一次性結清!

這件事情我就跟你們私了,否則我首接將你們一家子送公安局去。

我寧願一分錢都不要,只要政府給我一個公道!”

寧夏之所以會這麼獅子大開口,就是知道他們家肯定有錢。

這些年他李建國一首在外工作,工資也不低。

反正沒拿過一分錢給原主,那錢哪裡去了?

要不就是存好了,要不就是給別人花了,不管怎麼樣都得扣出來。

至於說真就這麼放過他們,那怎麼可能?

像這樣的人就該遺臭萬年!

得罪了她寧夏還想過安生日子,做什麼美夢呢?

不過她也不傻,從原主記憶中知道,這裡不是修真界,要殺人也只能暗戳戳的來。

最後一家人好說歹說的,答應給玉溪500塊。

至於倆孩子他們不要,也不願意給撫養費。

寧夏倒也沒有再強求,他們不給就不給吧,哪天晚上自己出來兜兜風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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