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真千金,寵得首輔肆無忌憚》第254章 聞弦歌而知雅意(1)

作者:大風樓·1個月前

李長安不解其意。

“最後一筆賬?”何解?

李長安摸不透謝珊珊的意思,吐字很謹慎。

左思右想,自己欠她什麼了?

李長安想不出所以然來。

謝珊珊手撫雪腕,轉動陳李氏送的白玉鐲子,“昨日發現令孫女錦繡戴的玉鐲子不比我這四個鐲子差,竟也是羊脂白玉。”

本朝規定,三品以下官員及其妻女不得佩真玉。

二三品佩青玉、青白玉,一品以上才能佩白玉,比寶石更嚴格。

明清時期允許平民百姓戴玉鐲子玉牌子玉墜子之類,唯獨夏高宗這狗東西全面禁止庶民佩玉,用之則屬僭越。

而且,一品以上才能腰纏玉帶。

這是唐朝創立後流傳至今的老傳統,唐朝時期三品以上可以用玉帶,經過五代十國、經過宋朝到大夏,逐漸演變成唯有一品以上可用,譬如親王、駙馬、公侯等,二品以下則用犀、金、銀帶等,平民百姓用布帶,秦樓楚館的女子不許用繫帶。

謝珊珊昨晚特地問過陳李氏,相較於年年都要上交一多半分紅給天佑帝的陳家,李家豪富到令人髮指,穿戴逾制已有許多年。

因他們上下打點過,所以無人報官。

姑蘇的富商豪紳也是如此,民不告官不究,有好處拿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主要約束的就是底層商賈。

唰的一聲!

冷汗從李長安額頭冒出,背心亦是潮溼一片。

自己送那麼一份大禮,比著陳海去年謝救子之恩准備的,還不能讓她滿足?

可要說她貪婪,她偏偏沒有將所有財物據為己有,更是在蘇州掏出五六萬兩銀子補貼民夫民婦,傳為佳話。

“請姑娘指點迷津。”李長安準備破財消災。

反正,無論是抄的還是收的,她未留絲毫給自己。

關鍵是李長安有求於謝珊珊。

看到陳家打撈到那麼多沉船上的金銀,他也格外眼饞。

謝珊珊沒有直接開口,反而問道:“我在船上曾聽船工說,出航海外並非萬無一失。”

李長安不明白她談及此事的緣由,點頭道:“不錯,外人只看到從事海外貿易賺得盆滿缽滿,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海上風險之巨,或是遇到暴風雨,或是遇到海盜,船隻也有可能觸礁,船工也有可能生病,若是次次一帆風順,平安返航,唯有海神庇護才能做到。”

雖然都知道海外貿易風險大,但大家還是前仆後繼。

利潤太大,沒人不想咬這塊肥肉。

李長安年輕時幾次險死還生,上了年紀後便不再出海,只在家中坐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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