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格:夜鶯救贖記》【641】家族困境(2)

作者:汐殷·4個月前

假如愛麗絲真成了斯特林小姐在家裡的避風港,送她安穩出嫁,那換來的將是一位貴族夫人的長期友誼。

不止是金錢上的報答,還有一條獲取上流社會資訊的渠道,斯特林小姐堪稱慷慨。

愛麗絲臉色放緩,假裝意動。

斯特林小姐不急,垂下眼乖巧等待著。

“斯特林小姐,這些都是以後的事。”

愛麗絲猶豫道,

“而現在,我的主要任務是寫一篇關於斯特林家族的報道。”

“您昨天提到斯特林老爺的書房時,將其一筆帶過了,這是為什麼呢?”

愛麗絲不好意思道,

“我發誓,我沒有其他意思,只是身為一名記者,提前收集被訪者的資訊也是工作的一環。”

“我今天想去採訪一下斯特林老爺,打算把採訪的地點定在書房,又怕在不知情下招來他的厭惡,被趕出去。”

斯特林小姐懂了,愛麗絲要她幫忙搞定斯特林老爺的採訪。

美麗的小姐想也沒想,首接搖頭,“愛麗絲,放棄採訪父親的想法吧,他只會說官話。”

“如果你敢提到一些不利於斯特林家族的訊息,那才是真正犯了他的忌諱,會讓他大發雷霆的。”

愛麗絲眨眨眼:“可不正是因為斯特林家族有些不好的流言在外,才讓記者上門的嗎?”

“一點都不能提?這種反應會不會太過了?”

斯特林小姐咬住下唇,很是糾結。

看著愛麗絲不肯讓步的眼睛,剛求過愛麗絲的斯特林小姐只好低頭,道:

“對於現在的父親母親來說,斯特林家族體面的傳承是第一大事。”

“更為具體的我不清楚,我大致聽說過——最初,父親母親結婚多年,一首沒能生下斯特林的繼承人,這讓他們當時承受了極大的壓力。”

根據《英王制誥》,只有婚生子能繼承爵位與土地財產,使用家族紋章。

如果沒有婚內合法子女,斯特林老爺就算生一百個私生子,也不能傳下自己的頭銜與祖業。

在維多利亞時期嚴苛的社會風氣下,私生子甚至不能繼承斯特林這個姓氏,往往要另外加字母來明示其不屬於正統的低下地位。

離婚?

那更不可能了,讓貴族離婚不如讓他們去死。

因為根據法律,貴族離婚要一方先上訴,明確提及一方存在通姦,亂倫,男上加男,雙女互睡等重罪之一,在經過公開判決拿到判決書後才能再打離婚官司,一共要起訴兩次。

哦,這個過程會全程公開,法院每一次開庭都將迎來全場爆滿,新聞社們會為一個好的旁聽席位置大打出手。

運筆如飛的通訊員把原告被告的每一次對視,每一個皺眉,以及對重罪經過的描述,全部添油加醋,其內容一個比一個炸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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