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洗白,奈何小弟越洗越多》第518章 抓還是不抓?(2)

作者:歲歲念念吖·4個月前

“我沒記錯的話,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四十六條,對縣級以上的各級政協委員採取強制措施,應當事先徵求其所屬政協組織的意見。”

“您這張拘留證開出來之前,跟江省政協那邊打過招呼了沒?”

張副局的臉色已經不能看了,一個正局一個副局,他和李局的關係能好到哪?

誰都沒告訴他,項越還有這個身份啊,他媽的,現在怎麼搞?

項越手上有這麼個護身符,要是強制抓捕的話,往小了說是程式瑕疵,往大了說,就是破壞統戰關係!

他急得冷汗直冒,也不敢接話。

項越像是根本沒看見他的窘迫,稍微動了下,輸液管跟著晃了晃,

“哎,再說了,《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寫得很明白啊,對於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可以採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張局,你可是市局局長,不會連這個都不知道吧?你們江城好離譜啊,市局副局長也可以買?”

現在已經是赤裸裸的打臉了,連張局手下的警察都偷偷看他。

張局氣急敗壞:“項越!你不要信口雌黃。”

“我雌你媽,是不是給你臉多了啊!”

“我的傷,有醫生的診斷書,急性腦震盪,醫囑是絕對靜養。”

“你們就這麼急著把我往看守所送?我就想問問,是看守所的醫療條件比三甲醫院還好?還是說”

話鋒陡然一轉,項越鼻子哼了一聲,嘲笑道:

“你,或者你背後的人,等不及了,就想讓我死在裡面,你們才安心?”

病房裡靜得嚇人,只能聽見監護儀的滴答聲。

“兩條規矩,你們是一條都不想守。”笑,眼睛直直盯著張副局長,

“是王堰讓你這麼幹的?他親口告訴你,可以這麼無法無天,不用守規矩,不用講程式,直接把人弄死?”

張局警服全部溼透,涼颼颼地貼在背上。

他活了大半輩子,第一次見到這樣的。

王市長不是說項越是悍匪嗎?

這他媽比政法大學的教授還懂行!

最要命的是,項越就這麼把王市長的名字捅出來了,還當著這麼多人的面。

張副局長手開始發抖,拘留證在他手裡皺成了一團。

他現在滿腦子只有一個念頭:今天要是真把人抓走,明天就得和李局作伴。

“你你血口噴人!”張副局長大吼,只是聲音虛得連他自己都覺得沒底氣。

“張局,請回吧。要麼,您現在就按規矩辦事,給江省政協發函通報,再過來給我辦手續,我在病房等你,隨時配合你們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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