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是這個道理……可……可這龜兒子,也確實沒把錢往自己兜裡揣……想起來,老子這個團長,也有責任。要是早點知道下面弟兄家裡那麼難,早點有個章法……”
陳小果說:
“猛哥不必過於自責,當時條件所限,我們也都經驗不足。現在關鍵是如何處理陳元慶,以及如何防止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張陽點點頭:
“關於陳元慶的處理,我前天見他的時候,己經有了初步想法。現在聽聽大家的意見。”
李栓柱小心翼翼地說:
“師座,既然……既然他沒貪給自己,是不是……可以輕點處罰?比如,革職,再關一段時間禁閉,或者罰苦役?”
李猛卻反對:
“那不行!再怎麼說,他也是貪了撫卹金!還害得馮承志那娃兒那麼慘!不重罰,怎麼服眾?以後別的軍官有樣學樣咋辦?”
錢祿冷冷吐出兩個字:
“該罰。”
劉青山沉吟道:
“師座,我贊同必須嚴懲,以儆效尤。但考慮到其特殊情節,或許可以在死刑和普通刑罰之間,找一個平衡點。比如,革除一切軍職,判處數年監禁。”
張陽等大家都發表完意見,才緩緩說道:
“諸位的意思,我都明白了。”
“我的決定是:陳元慶,革除川南邊防軍一切職務,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可酌情減刑。”
“刑滿釋放後,如本人願意且無其他劣跡,可安排至榮軍工廠或其他生產單位工作,以工代賑,繼續為軍隊建設出力,也算對他牽掛的那些陣亡弟兄家屬,有個持續關照的機會。”
他環視眾人:
“這樣,既明確了其行為的嚴重違法性,給予了應有的懲罰,體現了軍法無情;又考慮了其特殊情節和悔過態度,留下了改過自新的餘地。”
“同時,也給我們所有軍官敲響了警鐘——無論什麼理由,都不能成為違法亂紀的藉口!大家覺得如何?”
劉青山思索片刻,點頭:
“師座思慮周全,我贊同。既維護了法紀,又不失人情,也給類似情況樹立了一個處理的範例。”
陳小果也道:
“我同意。這個判決公佈出去,相信大部分官兵也能理解和接受。”
李栓柱鬆了口氣:
“這樣好,這樣好。”
錢祿:“可。”
李猛咂咂嘴,最終也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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