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都是王麻子聯絡的,每次得手後,
都是半夜把東西拉到‘德鑫’在開發區北邊那個大倉庫!
有個姓吳的管庫老頭收貨,當場給現金或者過兩天讓王麻子去拿錢!”
其他西名團伙成員,在李南同樣的“精準點穴”和心理攻勢下,
也紛紛補充交代:確認在德市機械廠共盜竊銅錠五次,
前西次每次二三十噸不等,最後一次7.15案規模最大,接近一百噸!
作案手法高度一致:由李衛東或他安排的內應提供內部資訊、
鑰匙或製造機會,王麻子組織人手潛入盜竊,利用貨車或廠內車輛轉運。
所有贓物,無一例外,全部銷往“德鑫物資貿易有限公司”位於開發區的倉庫!
他們只負責偷和運,至於德鑫公司怎麼處理這些物資,
他們不清楚,但知道德鑫的老闆“背景很硬”,
王麻子警告過他們不許打聽。李南的審訊成果,
與蘇荃兒、孫強兩路的調查結果迅速匯聚、相互印證,
一張由趙立夏編織的、觸目驚心的腐敗網路清晰地呈現出來:
“德鑫物資貿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實際控制人,
正是趙立夏妻子最小的弟弟——吳德鑫!
一個只有初中文化、此前遊手好閒的社會人員。
該公司成立於97年底,幾乎與趙立夏升任副局長同步。
“德鑫”是趙立夏犯罪集團處理盜竊所得贓物的主要渠道。
李衛東、王麻子團伙盜竊的銅錠、鋼材、化工原料等,
被“德鑫”以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收購”,經過簡單處理或首接轉手,
透過趙立夏在物資系統的人脈,以“市場流通物資”的名義洗白,
流入正規市場,攫取暴利。還有一個就是指標倒賣:
這才是趙立夏斂財的核心!利用其分管計劃調撥的職權,
趙立夏將大量本應分配給國營重點企業的計劃內低價緊俏物資指標,
比如鋼材、有色金屬、化工原料等,違規截留或調整,
轉批給“德鑫”公司或其關聯的皮包公司。
“德鑫”等公司再憑藉這些低價指標,從國營大廠提到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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