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種事情統治者沒有管過的話,這是不可能的。
他們都是聰明人,早就意識到了棄殺女嬰帶來的社會危害和道德問題,朝廷和士大夫也極力反對和限制這一行為,並且也嚴厲懲戒。
但普通民眾的棄嬰和殺嬰行為屢禁不止。
而且為了確保棄殺女嬰的隱秘性,多數家庭選擇直接加以殺害,手段極為殘忍。
哪怕是到了近代,也是難以解決的社會問題。
這其中的原因複雜多樣,包括原始信仰、思想認知和社會現實因素等。
楊軒曾研究過這個問題,但最後,他只有濃濃的無力感。
人們的信仰、思想認知、時代現實問題等,都不是他所能改變的。
他只能儘自已的力量,去挽救更多的生命。
等什麼時候生產力上來,人們的思想改變,這種情況才可能得到改變。
這些年來,楊軒私下裡也沒有閒著,針對這一情況,他查閱過史料,也統計過大明立國以來的棄嬰殺嬰資料。
從洪武后期糧食產量提升,到永樂朝引入新的糧種作物,絕大部分百姓能吃上飯,棄嬰殺嬰的情況有所緩解。
因為對有的家庭來說,既然能養活,那就不用丟棄了。
養大之後還能給自已兒子換個媳婦回來。
當然,這也僅僅是緩解,因信仰、社會認知、陋習等因素造成的悲劇,可不是他能解決得了的。
他也曾想過,要不要對於這種行為施以更加嚴酷的手段進行懲罰。
但現實就是棄嬰殺嬰的手段會更加隱秘,更加殘忍,死的嬰兒也會更多。
就比如後世對人販子,沒有死刑。
這也是為避免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在人販子手中沒有活路。
不然,在明知道幹這種事會掉腦袋的情況下,人販子就更加不會在意被拐賣者的生命了。
畢竟,拐賣是死,殺人也是死,既如此,還不如多拉些人上路。
而僅僅拐賣不會被判死刑,那麼對於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生命,人販子就會在意了。
一來和自已的性命相關,二來也能多賣些錢。
不過話又說回來,對於人販子,大家都是極其憎恨的,恨不能除之而後快。(我說的對嗎?善良又帥氣的讀者們)
……
在情況最嚴重的省份設立孤兒院的事情已經安排了下去。
楊軒與戶部商議後,前期先撥款十萬兩銀子,戶部與內帑各出一半。
因為收養的棄嬰,養大之後,首先會挑選一些樣貌不錯,且為人機靈的送到宮裡當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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