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嘴角隱隱地有一抹笑意:“其實,想問題,複雜,但辦事,就這麼簡單。”
男人說話簡短,乾脆,他轉身走了。
靜安心裡豁然開朗,她也想起來,當初跟九光離婚,離婚協議很簡單,就是幾條:
第一條,兩人因感情不和離婚。
第二條,冬兒歸九光撫養。
第三條,靜安離婚應得的財產,當做女兒16年的撫養費。
靜安對婆婆說:“你們陪著冬兒,我下樓去買紙和筆,等我寫完撫養權變更協議,你們拿回去,讓九光簽字,我就不告他——”
靜安下樓,在食雜店買了紙和筆,還買了一盒印泥。
回到病房,冬兒醒了,婆婆拿著毛巾在給冬兒擦手。婆婆臉上都是淚水。
公公在一旁眼神黯淡,疼惜地看著冬兒。
靜安知道,婆婆和公公也喜歡冬兒,只是這一場離婚,把一個家扯得西分五裂。
她和九光,作為冬兒的父母,對冬兒這次住院,都有責任。
雖然給冬兒喂藥的是小茹,可如果靜安和九光兩人還在婚姻裡,他們彼此尊重,彼此謙讓,婚姻幸福,冬兒就不會遭此一劫。
靜安內疚,覺得對不起冬兒。
冬兒看到靜安回來,軟軟的聲音叫著:“媽媽,媽媽——”
靜安看到女兒醒過來,對九光的恨減少了一些。
靜安趴在女兒的病床上,開始寫女兒撫養權的變更協議,寫到九光每年要給冬兒多少撫養權的時候,她停頓了一下。
婆婆不認識幾個字,公公在旁邊看到,沒說什麼。
靜安算計了一下,冬兒每月的幼兒園費用就是50元,學畫畫還要50元。其他穿戴,也需要錢。
當然,這筆錢不能都是九光一個人出,她是冬兒的媽媽,也要負責。
她想寫每個月一百元,後來又想,不對,她己經給了冬兒16年的撫養權,這筆錢應該趁機要回來。
靜安在協議上寫到:乙方周九光,每年給冬兒的撫養費是2400元。之前離婚時,甲方陳靜安,己經給了冬兒16年的撫養費,現在,冬兒歸甲方陳靜安撫養——
靜安寫完,自己先簽名,摁了手印。她把協議遞給公公,公公看了一遍,什麼也沒有說。
婆婆問公公:“寫的啥,給我念念。”
公公說:“不用唸了,我看行。”
靜安說:“那你們回去吧,我等你們訊息——”
公婆走了之後,靜安想起那個提醒自己的男人。她往走廊裡看去,走廊裡黑乎乎的,沒有人。
那個男人得的什麼病?也在住院。他不像得病的樣子,還給靜安出主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