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社長太迫切,讓靜安心裡生出一絲反感。
靜安說:“天太晚了,我得回去了——”
劉社長去挽留靜安:“別走了,我還要跟你聊小說——”
劉社長忽然抱住靜安,去親靜安的唇,他攥住靜安的手,去觸控他的身體……
靜安嚇壞了,這不是流氓嗎?還披著文學的外衣,她感到一陣噁心,用力甩開劉社長的手,擺脫了他。
劉社長連忙說:“我能幫你出小說,你別這麼犟啊,東北的女孩子就這一點不好,脾氣太犟,你看南方的女孩子……”
這些話,跟之前他跟靜安聊的,好像是兩個人說的話。
靜安從來沒想到,她會遇到這樣一個男人。她寧可小說不出版,也不想用這樣的方式出版。
這說明什麼?說明她的小說還是不行,還需要用身體去換。
不,這對於她的文學夢是褻瀆!決不能做這樣的交易,那靜安會瞧不起自己!將來的文學路,也會徹底斷了,那將會是讓靜安覺得羞恥的一條路!
靜安從劉社長的家裡跑出來的時候,天空陰沉沉的,彷彿要下雪,也可能要下雨。
黃粱一夢醒了,這座大樓裡,還有這樣的惡!
靜安來到火車站,她擠在人群裡,排隊買票的時候,心臟氣得還砰砰地跳。
她怎麼都想不明白,一個道貌岸然地人,竟然會做出那麼下作的動作!
她不願意回想這段經歷,令人作嘔。
那樣一個人物,真是無法形容的齷齪!
首到坐上開往家鄉的火車,靜安才漸漸地平靜下來。
她在想,是不是自己過去那段經歷,讓劉社長對她如此輕薄,如此不尊重呢?
可是,劉社長怎麼會知道她過去的經歷呢?
猛然,她想到自己的小說,那小說開篇就寫了舞廳裡的故事。
小說是用第一人稱寫的,劉把小說裡的那個“我”,一定是當成了靜安本人,才會這麼對待她的吧——
她洗刷不掉身上的那種屈辱,她甚至恨自己寫小說。為什麼要寫呢?如果不寫這小說,也不會遭到劉社長的這種輕視侮辱和作踐……
只要想起在劉家裡的事情,她呼吸就無法平靜,心裡特別難受,百蟲啃咬的那種痛!
劉社長這個人處在那樣的地位,靜安對他是完全信任的,甚至是仰慕的,可她沒想到,就是這樣一個人,卻做出如此不堪入目的事情……
靜安真希望她沒有在長春下車,沒有來過出版大樓,沒有去過劉社長的辦公室,更沒有去過他的家!
她恨自己,怎麼能去劉社長的家呢,聽到他離婚,就不應該跟他走。
不,在飯店吃完飯,就不能跟他坐計程車……
忽然想起飯店的事情,這個老賊早在飯店裡就埋下伏筆,一個勁地慫恿靜安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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