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靜禹的家,朱鳳蘭的母親給大家拿拖鞋,引導眾人去衛生間洗手。
她還告誡母親:“稀罕孫子行,但不要親他,也不要用手摸孩子的臉。”
母親沒記住這些話,也沒把這些話當回事。母親把孫子抱到懷裡,就忍不住地跟孫子貼臉,要親吻孫子。
小傢伙一個月沒見,又白又胖,還會笑,眼睛還找人,這也太聰明了。
朱鳳蘭看到母親在親孩子,不高興,想責備,又忍住了。
冬兒會看眼色,伸手拽拽姥姥的衣襟,小聲地說:“姥姥,不能親弟弟。”
眾人聽見冬兒的話,都笑了。
靜安先把錢掏出來,免得一會兒看人臉色。
靜禹看到靜安從揹包裡拿出厚厚的兩包錢,他眼圈紅了。
夫妻之間,只能互相謙讓,不能一個勁地往前趕。遇到不講理的,只能想辦法,不能真的魚死網破。
靜安當著朱鳳蘭和她媽媽的面前,把錢一張一張數,數好之後,交給朱鳳蘭。
靜安說:“鳳蘭,你們小兩口好好過日子,現在兒子也出生了,你們的日子會越來越好。你們比我起點高,我的房子都是自己一磚一瓦買的。”
朱鳳蘭的母親覺得蹊蹺:“哎媽呀,你一個女人,帶著孩子,咋買房子?那小縣城,你擱啥掙錢?”
靜安的母親有些尷尬,靜禹也沒有說話。
靜安大大方方地看著朱鳳蘭的母親:“我唱歌掙的錢,那些年,跟著演出隊沒少往鄉下跑,那苦吃的,就不說了。有了房子,就有了根本,其他的都是小事。”
朱鳳蘭的母親佩服地看著靜安:“沒想到你會唱歌,還往下鄉跑,你可真厲害。”
冬兒自豪地說:“我媽媽在臺上唱歌,穿長裙子,可漂亮了。”
眾人都笑了。
當晚,靜禹安排眾人在飯店吃飯。飯後,靜安和母親、冬兒回賓館,靜禹送他們,一首送到賓館的房間。
靜禹從兜裡掏出兩張欠據,寫了他自己的名字。
靜安接過來看欠據,靜禹寫了因為買房,借了父母和大姐的錢。
母親也把借據拿過去看:“靜禹啊,你大姐給你拿的錢,是借給你的,你慢慢還上,你大姐一個人養孩子,不容易。媽爸給你的錢,我們老兩口商量好,不要了,就當給孫子了。”
母親要撕掉那張欠條,被靜禹攔住。
靜禹紅著眼眶,鄭重地說:“我在外面講課,掙的多少,鳳蘭知道個大概,不清楚具體數字,我先還上我大姐的錢,媽爸的錢我也慢慢地還。你們掙錢都很辛苦。”
母親還是不想收欠據。收了欠據,兒子身上的負擔又重了一層。
靜禹卻輕聲地說:“媽,欠據你收下吧,萬一將來我有個什麼閃失,你拿著欠據,還能回點本兒。”
母親氣哭了,抬手揍靜禹,責怪靜禹說不好聽的。只要孫子姓陳,母親覺得這些都是值得的。
坐車回來的路上,母親疲憊地睡著。她年紀大了,扛不住顛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