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農小子的科舉日常》第1998章 放走苗人(1)

作者:西門七仔·2個月前

孫山為何如此清楚蛇的價格,除了平日愛逛街寫日記外,更重要是家裡有個收山貨的孫三叔。

雖然蛇是毒的,耐不住利潤高,孫三叔見錢眼開,見到好東西肯定收上來從而賺差價。

看著幾個裝著蛇的籠子,怎麼也有十幾條,轉身一賣,利潤可觀。

孫三叔不跟著前來,白白錯過,可惜了。

老大爺一一交代裡面有什麼蛇,什麼山貨,雜七雜八的一大堆,看起來是存了好久,一次性出來賣的。

好巧不巧,就遇到孫山這一夥人了。

老大爺惶恐不安地說:“大人,我們真的只是出來賣山貨的,不做別的。賣完山貨就回去。平日裡很少出來,一年也不出來幾次。請大人饒了我們,放我們走吧。”

說完後,重重地跪在地上,重重地磕頭。

其他苗人也一樣,嗚嗚地哭起來,齊聲跪地求饒,大聲喊著:“大人,饒了我們吧,放我們回山吧。我們都是良苗,不是那種窮兇極惡的生苗,大人,我們只是來賣山貨,遵紀守法,從不幹壞事......”

求饒的聲一層接著一層,在空蕩蕩的山間久久徘徊不散。

一聲一聲的哭喊聲,聽得人頭眥欲裂,恨不得一巴掌拍暈。

得虧在場的大多數都深受過小肥妹哭聲的毒荼,增加了忍耐力,才不動手打人。

己經跑回來的大胖胖這時候幽幽地說:“山哥,說自己是好人的,往往不是好人,山哥,這些苗人......”

眨巴眨巴地眼睛,好似在說:山哥,這些肯定不是好人,是殺還是刮?

孫山:.....

理也不理大胖胖,同時也有點頭疼。

官府對付苗人,一般採取的方式是驅趕或者交給寨頭,若是發生衝突,才會逮捕,若是發生命案,就斬首示眾。

眼前這夥人,的確沒做什麼出格的事,只不過是越界私自下山。更重要是他們屬於麻陽縣管轄,就算處置,也得麻陽知縣來。

說到麻陽縣,不得不提所謂的“知心好友”沈知縣。交給他,這群苗人恐怕沒生路,言語之中看得出沈知縣對蠻夷的厭惡。

楊捕頭湊過來說:“大人,不如把他們放了。”

孫山挑了挑眉,問道:“為何?”

楊捕頭低聲說:“大人,收押不值得當。這群蠻夷,最刁蠻了,也愛鬧事了。把他們抓了,牢房不安穩。”

雖然可以把他們不當人看,但鬧起來也頭疼。

繼續說道:“抓了他們還要管吃管住,還有審查審問,麻煩之事接踵而來,還不如放了,當做沒看到。”

不是想殺就能殺的,先要關押,接著審問,之後定案,報告上頭,評估罪行,且有可能引起衝突,造成大麻煩。

官府一向堅持“少逮捕少報案”的原則,不給自己添麻煩。

楊捕頭立即化身狗腿師爺以及狗腿心腹,站在孫山的角度。

貼心為孫山著想地提出意見:“大人,抓了他們,咱們得上報到辰州府,案子增多,大人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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