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販子首接把孩子賣了不一樣,這種就屬於半送半賣的,多少會挑一挑人家。”
“但買家還是會首接給賣家一筆錢,算是買斷了血緣關係,以後這孩子也和賣家沒關係了。”
李春曉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原來是這樣啊!
說來也挺可笑的,當初為了這兩個孩子,於家和於大志不惜和鄭鳳蘭離婚,也要維護於彩雲和這兩個孩子。
如今把鄭鳳蘭逼走了,這才過了多長時間,他們就再也忍受不了,居然把那兩個孩子給賣了。
所以有時候,不是他們什麼都不懂,不是他們不能站在你的角度上思考,只是故意裝聾作啞罷了。
現在戳到了他們的心窩肺管子,觸犯到了他們的利益,是骨肉親情也沒有了,善良同情也沒有了。
鄭鳳蘭這裡坐了一會兒,祖孫兩個就告辭離開。
………
對於這次惡性事件,上面也派了人來調查,過了大概一個星期的時間,廠子裡對駱書記的處罰終於下來了。
駱書記被首接罷免了職位,被大廣播通報批評了一頓,算是把臉給丟乾淨了。
他從今往後也再沒臉留在廠子裡,雖然他有不少過錯,到底念著他這麼多年在廠子裡的功勞,還是給他辦理了內退。
不過,對於他們這種曾經掌握一切的人,現在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何嘗又不是一種懲罰。
駱家覺得懲罰太重了,本來還想鬧一鬧,但卻被狠狠地警告了一番。
要是再鬧下去,不僅落不到任何好處,反而會面臨更嚴重的懲罰,駱家人這才偃旗息鼓,灰溜溜地消停了。
但事情還沒有結束,畢竟只是剛剛處理了駱書記,徐光宗還沒有被處理呢!
徐愛娣在家門口守了好幾天,任憑她是苦苦哀求,還是撒潑打滾,又或者是下跪自殺,夏秘書都不曾露過一次面。
而這段時間,徐家人日子過得也是雞飛狗跳的。
駱書記的大兒子也看出了夏秘書不會再管徐家了,就也要鬧著和徐光宗的大姐離婚。
但徐光宗的大姐哪裡願意,說到底,她並不像徐愛娣一樣,沒有被駱家人抓住什麼把柄,所以這個婚也不是這麼好離的。
可駱書記的大兒子還是把她趕出了家門,兩個人雖然沒有把婚離成,但卻鬧得不可開交。
徐光宗的大姐實在受不了了,甚至去了婦聯求助。
但婦聯的人都知道徐家是個什麼德行,雖然他們看不起駱書記大兒子這種,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後的嘴臉,但也並不覺得徐光宗的大姐有多可憐。
而且,駱書記的大兒子這種翻臉無情的行為,只是會受到一些道德上的譴責,並沒有觸犯到任何法律。
畢竟,夫妻雙方中的任何一員,都有隨時提出離婚的權利。
這下子,徐光宗的大姐可不幹了。
她拿駱家人沒辦法,就跑到婦聯門口鬧事,想要用這種辦法,威逼脅迫婦聯的人幫她挽回破碎的婚姻。
“你們不是婦聯嗎?你們不是為婦女同志做主的嗎?我現在就遇到了麻煩,你們必須得幫我,不然我以後可怎麼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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