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山:十歲少年有系統,全家致富》第115章 我不是請你喝酒了嗎?(2)

作者:筆沒墨水·4個月前

主食則是白米飯和現烤的大列巴,上面還嵌了點松仁子,香氣直往鼻子裡鑽。

由此可見,這老孟家的伙食,一點不比老宋家差,這老孟媳婦也是個愛鑽研廚藝的主。

一般人,在這個年頭吃麵食,最多的就是打滷麵,或者烙餅,烤麵包卻是很少見。

宋福根前世,在老毛子那邊生活了十年,倒是很懷念這個味道。

直接抓起一片大列巴,就放進了嘴裡。

別說,味道比原版的要好吃多了,至少是鬆軟的

“快坐都別客氣,放開了吃,咱這邊沒那麼多規矩。”

老孟熱情地招呼著,先給張老根和宋福剛各倒了一碗散白酒。

隨後便邊吃,邊聊了起來,言語中除了跟張老根敘舊,更是變相的和宋福剛套起了話。

宋福根將一切都看在眼裡,也不多言,而是抓緊幹起了鹿肉,這東西可是大補。

吃起來,還不像熊肉那般燥熱。

孟克爾則是坐到了二姐的旁邊,偷偷幫著夾了幾塊肉。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後。

宋福根見氣氛正好,放下筷子,清了清嗓子,說起了正事:

“孟大叔,有個事我想跟您商量下。”

“我看您家馴鹿都壯實得很,想買一頭,平時進山能拉獵物,省不少力氣。”

“沒事的時候,我二姐和家裡人,也能當做代步工具,比走路方便。”

他原本還想著,人家肯不肯賣是一回事。

就算是討價還價,估計也得一番費一番口舌。

沒成想老孟聽完,大手一揮,直接答應了:

“買啥買,福根你這孩子見外了,今天要是沒有蘭兒,我不光得丟一頭馴鹿,馬鹿也得被老莫搶去,算下來得損失一千多塊。”

“這可不行,孟大叔,該給錢還是得給錢。”

宋福根趕緊擺手。

馴鹿雖然比不上馬匹和耕牛珍貴,但至少和騾子,驢子差不多。

來之前,他已經和隔壁馬嬸子打聽了,她家買生產隊的驢,村長郝大寶要600塊錢呢。

老孟想了想,上來太熱情了,確實不太好。

何況,他已經備好了,給宋福蘭的謝禮,畢竟人家幫著贏回了兩頭鹿,肯定要表示一下。

“行,明天你們挑一頭馴鹿,讓孟克爾順路送去,到家看著給錢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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