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抄的嘴,慢慢張成了“O”型。
整整一面牆,掛滿了各式各樣的水槍。
有小巧玲瓏,能藏在袖子裡的。
有造型酷炫,跟科幻電影裡雷射槍似的。
甚至還有那種揹著個大水罐,槍管比胳膊還粗的重型加特林水槍,看著就火力十足。
這哪是武器庫,這簡首就是軍火展啊!
“這是你的武器。”陳默指著那一牆的“軍火”,“我會給你特製的顏料水。只要你能用這些槍,把顏料水,滋到他們任何一個人背後的名牌上,就算淘汰。黑衣人會立刻把他帶回他自己的房間,重新關起來。”
“隨便挑。”陳默做了個“請”的手勢,“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鄧抄的眼睛都首了。他搓著手,跟個進了糖果店的小孩兒似的,走到牆邊,挨個兒端詳。
那個加特林,看著是猛,可也太扎眼了,揹著這玩意兒出去,三歲小孩兒都知道他是內鬼。
挑了半天,他的目光,最終落在了一把小巧的黃色水槍上。
大小順手,能藏在衣服兜裡。
彈夾式的水倉,容量也還行。
最重要的是,帥!
他把那把槍從牆上取下來,在手裡掂了掂,手感不錯。
他轉過身,學著電影裡特工的樣子,把槍口斜向上舉著,半邊臉藏在陰影裡,壓低了嗓音,對著陳默,一字一頓地說:
“My name is 鄧.詹姆斯.抄”
從此,江湖上,又多了一個哥的傳說。
陳默被他這副樣子逗樂了,擺了擺手:“行了行了,別演了。去旁邊洗手間,把你的裝備準備好。”
鄧抄點了點頭,拿著他的寶貝水槍,雄赳赳氣昂昂地走進了旁邊的小門。
可一進洗手間,關上門,隔絕了陳默的視線。
他那股子裝出來的英雄氣概,瞬間就洩了。
他靠在冰涼的洗手檯邊,看著鏡子裡那張既興奮又緊張的臉,心裡頭,跟打鼓似的。
他一個人,要對抗整個跑男團。
這幫兄弟,一個個都不是省油的燈。
陳賀那小子,鬼精鬼精的。
李辰那頭牛,看著老實,心思細著呢。
還有Baby,那丫頭也機靈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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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鼓/花鮮,1
語無/屎狗臭,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