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刀劈崇禎》第58章 王阿鼠殺人案(2)

作者:提督操江·3個月前

班頭老戴本來就是黑白通吃,手裡壓著的一些案子不好處理,正好安在郝老十和金棍身上,再加上四川幫縴夫苦力還有四個斷手斷腳的受害者,很輕鬆湊夠了“流三千里邊關充軍”的罪行。

另案處理,不傷人命,這是楊十爺特意要求過的,總之要儘量低調,不要和八方腳行的案子搞到一起。

但是郝老十和金棍的油水太少,為了補償稅課司衙門和痛失走狗的班頭老戴,經過友好協商,把鐵頭狼外宅的一千兩銀子分給他們……

捕盜局這邊,八方腳行的案子也被拆分成兩個案子。

一個是鐵頭狼的通水匪案,卷宗裡註明案犯原名不詳,籍貫不詳。

窮苦人家很多人都沒有大名,又有賤名好養活的說法,一輩子都叫個石娃子、狗剩什麼的,很常見的事情。

另一個是王阿鼠的多次殺人傷人案。

隱去了他的外號“狼老二”。

再加上其他一些認真處理的細節,看起來和鐵頭狼的案子,就是兩個毫無關聯的案子。

之所以這樣大費周章,主要是為了遵守刑部有司的相關規定。

一個大案拆成兩個小案子,死亡人數都在十人以下,就不會驚動湖廣巡撫衙門,也不用請湖廣按察司、黃州知府衙門或者廣濟縣一起會審。

只在下江防兵備道衙門,直接就把案子判了。

(注:在明朝晚期,各種職能的道臺衙門不斷侵蝕府縣的權力,其中也包括司法權,在很多史書資料中,都有道臺衙門審案判案的記載……所以,下江防兵備道審案是合理的,這裡沒有BUG。)

……

轉天早起,楊銳來到捕盜局官署。

作為破獲“鐵頭狼通水匪案”的幫閒捕頭,他哪怕把案子交上去了,還有很多配合工作要做。

楊銳也希望把這個案子儘快釘死,免得楊家垮臺後,再有什麼變化,所以一大早就來了。

一奶同胞的王阿鼠殺人案,明面上已經和楊銳無關,不用他跟著摻和。

開始工作前,先到正廳給詹家舅爺請安,詹進元對這兩個案子的處置很有魄力,為將來省了不少麻煩,必須表示尊重和感謝。

一見到楊銳,詹進元唰的一下,又甩過來一個二兩重的小金錠。

第一次見面也這樣,總喜歡拿金子砸人。

不過還好,楊銳還能忍。

他接住小金錠問道:“這是,破案的賞金?”

“哪有這麼快的,這是幫你辦幫閒捕頭省下來的……

捕頭的衣裳行頭都給你備好了,等下給你拿走,尺碼都留了富裕,要是穿著不合適,你自己尋個裁縫改一改,靴子如果大了就多墊兩層鞋墊。”

辦一個幫閒捕頭的虛職,上下都要打點銀子,詹進元當初開價一百兩,楊銳只給了四十兩。

詹進元原本以為,剩下的六十兩要用自己的老臉去蹭。

如果蹭不到,還得自掏腰包補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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