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他危機四伏的家
說真的,剛開始,我完全沒料到鍾鬱霖會送我這個。
富有設計感的盒子,全套的證書與鑑定報告,附上的信件要我拿回房間慢慢去拆,告訴我來日一定用得到。
我不明白,更想不通鍾鬱霖的腦子究竟裝了什麼,反正,像我這麼大的一個小孩子,平日裡用的最多的絕對是電話手錶,而不是這種工藝覆雜盯起來更是很費腦子機械錶。
更別說,這塊表明顯就不是給我這個年紀的人戴的——它不是兒童特供的小尺寸,估摸著,等我長大些、手腕粗些佩戴才將將適合。
我將它從表盒中拿出來細細把玩,間或把它放到我的耳朵邊上,企圖聽見齒輪齧合時發出的、富有工業美感的聲音。
這真是不可思議,純手工的小玩意兒,居然無需電力驅動,僅僅依靠最初時的輕輕一扭,就能準確記錄時間,好多好多年。
前些年林元慶為了拉高自己的排面,的確也裝模作樣地買過幾款能叫得上名字的手錶,不是金就是鑽,看上去賊拉土,我不喜歡,覺得一點也不潮。
林元慶當時擺手說我不懂,告訴我潮的東西最不值錢,且手錶本身並不重要,它背後所代表的其主人的財力,才是真正能拿得上臺面的好東西。
自那之後,我就以為鑲了鑽或者金閃閃的首飾才是最好,為彰顯自己的社會地位,帶個顯眼的標便再好不過。
至於手錶本身的款式嘛,林元慶曾表示,像我這種小屁孩喜歡的,一般都是那種過段時間就貶值的雜牌。
那時的我很不能理解,畢竟買來的東西,既然為它付了錢便意味著下定決心去擁有,至於它的價值——我不能理解,既然一開始就想著要賣掉,那麼最初為什麼又要得到它呢?
我不在乎東西是否能換錢,就譬如此刻,望著鍾鬱霖寄過來的這塊手錶,我第一次產生了“愛不釋手”的感受,不光是因為它的形狀呈特殊的方形,還因為它上面既沒有鑽也不是金,因而顯得格外低調,其配色更是我所喜愛的明亮活潑,總而言之,我覺得比我爸收藏的那幾塊手錶要好看多了。
因此我判斷這塊手錶應該並不算貴,猜想大概是鬱霖打聽的我這個年紀的小孩子會喜歡的款式,只不過可惜,尺寸買大了,得等到我成年佩戴才恰好適合。
我期待著自己成年的那一天、亦期待著自己長大後戴上手錶潮潮帥帥的樣子,到時候會有很多女生喜歡我嗎?我會變成一個很好的大人嗎?
懷著這樣的情感,我小心翼翼的將手錶放進了我衣櫃深處最不起眼的抽屜裡,並用鑰匙將它鎖住。
這段時間,林元慶一直搜刮著家裡值錢的、可以拿到二級市場換取流動資金的一切——媽媽的首飾已被變賣,姐姐的房子也差點被抵押,而我……身為一個沒什麼“資產”的小孩子,也想留下一點屬於自己的東西。
畢竟這是……鬱霖送給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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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可賀的是,因為這次林元慶厚顏無恥的借錢行為,我們家終於和“鬧掰”已久的鬱霖一家重新建交。
禹英哲似乎不再介意林元慶擅闖雪天女住所地的事情,開始主動邀請我們父子去他家那裡重新團聚。
依林元慶以前的脾氣,但凡是曾害他丟過面子的人,他都將一律不再搭理,而今也不知是不是被生活壓彎了腰的緣故,到訪鍾家之前他居然還一反常態地捯飭了自己一番,甚至太陽打西邊兒出來地,他也給我買了一身價值不菲的新衣服(這個時候因為經濟問題,我們家,特別是我,已經有大約半年沒有買過新衣服了)。
至於正式拜訪那天發生的事情,老實講我並不太願意過多地回憶,因為……之後我才意識到林元慶的最終目並不是去敘舊,而依舊是——借錢。至於刻意穿戴齊整,原因也很簡單……就是想向禹英哲展示自己有還款能力罷了。
至於我……雖然真心為重新見到鬱霖而高興,但當我意識到他要一直跟“那個人”住在同一個家裡,便不論如何……都無法覺得這一天過得很開心。
“那個人”是之前提到過的,是鍾鬱霖的表兄、鍾家老夫婦養子的小孩,可以被形容為……養孫子?
他的名字叫禹競徐,用最簡單粗暴的話來說——他是個混賬。
分明跟我一般大的年紀,卻像是提前發育了似的,長得人高馬大,還剃個寸頭,生怕別人不知道他其實就是個厚顏無恥的混混,總歪起嘴巴,斜著眼睛看人,一副欠揍的模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