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方敏芝的嫉妒沈見微低著頭踢石子,聲音小小的:“哥,我要那個兔子糖畫。”
陸北辰付了錢,老師傅把糖畫遞過來,沈見微咬了一口,麥芽糖的甜在嘴裡化開,甜得發膩。
她舉著糖畫遞到他嘴邊,眼睛亮晶晶地看著他,鼻尖沾了一點糖屑。
“你也吃。”
陸北辰低下頭,咬了極小的一口。他的唇擦過她的指尖,沈見微猛地收回手,糖畫的兔子耳朵“咔噠”一聲裂了個小縫,耳朵尖唰地紅透了。
陸北辰直起身,把那一小口糖嚥下去。麥芽糖的甜在舌尖上化開,他垂下眼,沒有再去看她。
陸北辰也別過臉,喉結動了動,抬手用指腹蹭掉她鼻尖的糖屑。指尖在她皮膚上停了三秒。
收回去的時候,指節微微蜷了一下——不是拿開,是把那一點蹭下來的糖屑攥進了掌心裡。
周圍的喧鬧好像突然遠了。風裡飄著桂花糕的香,河面上的花燈晃啊晃,把兩個人的影子疊在青石板上。
不遠處的柳樹後面,方敏芝靠在樹幹上。這幾個月來,她總這樣跟著沈見微。
方時安把她安插在金陵大學,讓她盯著進步學生,可她大半的精力,都用來盯沈見微了。
正月初七那天,是她親手把郭文彬等人的名字寫在告密信上的。
她看著那個總是笑著給她講題的男生,倒在雪地裡,血染紅了一片白。
從那天起,她就瘋了。每天晚上都做噩夢,夢裡郭文彬問她為什麼。
她手裡也攥著一盞兔子燈,是剛才在同一個攤子上隨手拿的最貴的那盞。
她扔了一塊銀圓在銅板堆裡,叮噹作響,老闆笑得滿臉堆花,可她拿著這盞燈,只覺得竹篾硌得手心生疼。
竹篾的尖刺扎破了她的手心,血珠滲出來,在米白色的燈紙上暈開一小點紅,她連眉頭都沒皺一下。
疼是好事,疼能讓她暫時不去想那份名單,不去想那個男生戴圓框眼鏡的樣子,不去想他站在講臺上喊口號時嗓音有多亮。
她盯著前面那兩個並肩的身影,看著陸北辰用指腹擦去沈見微鼻尖的糖屑,看著他連提裙襬都小心翼翼怕碰髒她的衣服。
她父母雙亡,從小被叔叔方世安接走,吃穿用度從來沒缺過。可方世安從來沒在她摔疼的時候扶過她一把,沒在她過生日的時候給她買過一顆糖,沒在她做噩夢嚇醒的時候坐在床邊陪她一會兒。他給她的只有錢,還有數不清的任務。
憑什麼沈見微可以活在太陽底下,乾乾淨淨,連指尖都沾不到一點血。
憑什麼她要躲在陰影裡,雙手沾著人命,夜夜被噩夢驚醒。
她不是沒試過恨沈見微——可每次盯著那個背影,最先湧上來的不是恨,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像被什麼東西拋棄了的感覺。明明是她先站在黑暗裡的,卻沒有人伸手拉她一把。沒有人。
方敏芝的嘴角勾起一抹極淡的笑,她要毀掉沈見微。
不是讓她死,是要讓她從雲端摔進泥裡,讓她所有的光鮮亮麗都變成笑話。
她倒要看看,等沈見微不再幹淨。不再完美的時候,陸北辰還會不會像現在這樣,把她當成眼珠子一樣疼。
她把兔子燈往身後藏了藏,繼續跟著他們。
同一時刻,陸公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