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縣衙小吏,家有兒女等米下鍋》第340章 李沆超擢(2)

作者:心動莫論風幡·1個月前

張三郎抬起眼,饒有興致地看著智明,“義行狀?”

智明連點了幾下頭,“沒錯。州衙孔目官孔文甫,張押司知道吧?他這回被舉,就有幾份義行狀附在舉狀裡,士紳聯名,州學也畫了押。”

“小僧聽說,他這次必然成事。張押司放心,只要什麼時候需要,貧僧回州後,必定替您張羅張羅。”

張三郎“嗯”了一聲,倒是真琢磨起這事的可能性來。

智明見他終於有反應,就鬆了口氣,“過些日子州里要度批童子行,張押司族中,若有什麼子侄想尋個出身,這事小僧還能說上幾句話。”

他說完這句話,瞧了瞧張三郎臉色一咬牙,從袖口取出個小小錦包。

錦包只有半個巴掌大,口子用紅繩扎著。

他解開紅繩的時候,一絲淡淡香氣散出來,不濃不烈,倒像是舊木料在雨後浸透再晾乾的味道。

然而,那香氣細膩綿長,片刻間在簽押房裡瀰漫開來,把空氣裡的墨香、茶香都壓了下去!

智明把錦包掀開一角,裡面是塊黃色香蠟,邊緣有些發黑,“這二兩龍涎香,是佛前舊供,不能轉回寺裡去,也不能隨意丟棄。押司若不嫌棄,權當結個香緣。”

張三郎只聽說過這東西,還是第一次見,下意識地伸手接過,隨口來了句,“香從佛前來,不落無塵處。今日遇有緣,且向袖中住。”

他再抬起頭時,嘴角浮起笑意,“智明師父有心了。方才說永寧庵的庵務,若僧正司肯出一紙委本縣提領的文書,縣衙這邊自然配合。”

“福田院有閒田更是再好不過,回頭我稟過縣尊,再說下文。義行狀的事,暫時倒用不上,不過將來有需要之時,還要勞煩智明師父……”

智明連連點頭,站起來的時候椅子又響了響。

他朝張三郎合掌行了一禮,臉上重新堆起笑,比方才進門的時候更深些,“那一切就仰仗張押司了。這牌符,請恕小僧眼拙實在認不得,還請張押司收回。”

張三郎嘴角翹起,也站起來拱了拱手:“智明師父慢走。方知默,送師父出去。”

方知默在廊下答應一聲,引著智明往外走了。

張三郎坐回案後,把袖中錦包拿出來掂掂,又放進懷裡,重新回了二堂。

轉眼到了八月廿六。

這日下晌,濮州錄事司勾押官陶誠帶了兩個雜役,一個背帖匣,一個牽馬,先使一人到縣前投帖。

門子還沒把帖子送進去,張三郎己經得了信,匆匆往二堂去。

李沆正與孫繼祖議事,聞言手上微頓,把筆擱了,整了整官服出迎。

陶誠進得堂前,先與李沆見過,又朝顧彥升、孫繼祖拱了拱手,“下吏在州里聽說鄄城大捷,心裡便等著這一天。今日果然給明府送敕來了。”

寒暄片刻,二堂香案擺定,陶誠當眾展開敕牒:

敕 李沆特授大理寺丞,差充荊湖南路潭州通判

中書門下 敕

朕惟方面之寄,守貳並重。荊湖南路潭州,地接溪峒,戶繁訟夥,通判之職,實參郡政,非材不授。

具官李沆,以經業登科,嘗冠乙科之首。初更邑政,未及半歲,而賦稅有程,刑章不濫,縣政己聞於監司。又其上州縣六房辦事條陳,切中體要,可施於郡府。

。聞以析條得,便未有如。議同守與,役差、獄刑、納出之郡凡,簿符核稽,事州理佐其爾。判通州潭路南湖荊充差,丞寺理大為爾授特,闕見判通州潭今

。悉知宜想,示敕茲故。司監申狀限,事公了未縣本有所。闕赴月一限,任本割即,日之到敕

日五十月八年五國興平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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