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沆書信後半段話鋒轉了:“還有一樁私事,須告知於你。開寶二年,家父曾出知洺州,路過滑州時遇水寇,幼妹蘭娘因此失散。”
“事後家父行文滑州查訪,又派家僕尋找,皆無音訊。家父五朝仕宦,歷經戰亂,為防家人走失,俱佩信物。幼妹蘭娘所佩者,為一枚蘭花小玉。”
“我在將行時曾見到令郎慶哥兒,發覺他與我兒朝哥兒容貌頗有幾分相似。進京途中,我派人回老家取來信物。你且看看,這枚玉是否曾在鄄城見過……”
張三郎看到“幼妹蘭娘”西個字的時候,手指頓住了,腦子裡己經亂成一片。
有些記憶不是他的,卻又像從骨頭縫裡長出來,扯都扯不斷。
那是屬於原主的過往。
十一年前,原主剛到街上買了紙回來,過街口時,見一個年紀相仿的小娘子跪在地上,面前草蓆掩著屍首,牌子上寫著“賣身葬父”。
她模樣生得周正,便吸引了幾個閒漢風言風語的撩撥,更是引得行院婆子都聞訊趕來,要以十貫錢買下她,帶回去調教。
原主那時年少,又剛讀《孟子》不久,見此情景站住腳,心裡沒來由想起一句:“惻隱之心,仁之端也。”
他本不想多事,可那幾個閒漢說得太不堪,婆子又過來拉扯。他再忍,書就白讀了。於是跟婆子爭竟起來,到底以二十貫的身價錢買下她。
領回家後,原主將她安置在後院柴房,本打算讓她做個一年半載婢女,再放出去。
可張大郎不是東西,見李蘭娘生得周正,就半夜去拍門。
李蘭娘不從,鬧得全宅都醒了。
後來又鬧了兩次,甚至兄弟反目,張世清都知道了。
原主不知輕重,便以娶李蘭娘為妻的由頭,想將她保護起來。
不料,李蘭娘連夜來找他,眼睛哭得紅腫,說不能害了他。
原主不明所以。
李蘭娘跪下,跟他說了實情。
她賣身葬父是假,席子下那死屍不是她爹。
竟是水賊!
在她的述說下,原主才知道,這世道雖然漸漸太平,但有些法外之地,仍有賊寇作亂。
李蘭娘跟著父親上任,在滑州境內遇到夥水賊。他們鑿穿船底,殺死家僕,劫掠錢財。她親眼看見父兄落入河中,自己落水後,被擄到賊寇的小船上。
李蘭娘知道自己無幸,本想尋死,轉念間又想為父兄報仇。可賊人有十幾個,又是在河裡,她動不了手,只能假裝驚懼順從。
這夥水賊,常年在運河上流竄。平時扮成船主、艄公、篙工、棹夫、舵工、縴夫,各有身份。
賊首本要殺她滅口。擄走李蘭孃的艄公卻看中她,只說帶回船上慢慢處置,旁人分了錢,又知道他的脾性,也就懶得管。
分贓之後,艄公將李蘭娘劫到鄄城渡外。
她模樣好,又刻意嘴甜,沒多久套出他無兒無女,孑然一身。
她忍著羞恥相勸,“你年紀也不小了,刀口舔血的日子哪能長久?不如娶了我,安定下來。我替你生個一兒半女,將來也有人送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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