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瑞龍趕緊上前搜那五萬塊錢,渾身翻了個遍,連褲衩裡都摸到了,就是不見錢的蹤影。
這倒也有趣,原來這位陳老闆心也真夠大的,那錢竟還原封不動地放在摩托車上。
成瑞龍一看,不能再耽擱了,自己己經開了槍,萬一有人報了警,就麻煩了。
既然你己看見了我的臉,那就不能再活著了,隨即照準陳老闆的太陽穴便是一槍,最後只拿走了一部手機。
陳老闆所住的具體地方說不大清,但條件應該相當不錯,因為1998年時,這個小區竟己裝上了監控攝像。
警方從錄影中清晰地看到了成瑞龍和藍啟榮,以及那把七七式手槍。
透過彈道檢測,與幾個月前北海被搶的那把對上了。
再將監控截圖拿給北海那邊見過藍啟榮的鄰居辨認,沒錯,就是這小子,少一隻手的特徵實在太明顯了。
可這一次,怎麼身邊又多了一個戴眼鏡的呢?此人看著雖然很斯文,下手卻極其狠辣,一看就是主犯。
成瑞龍,也正是因為這起案子,第一次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這次的案發現場,兩個人全都露了臉,也都留下了腳印,還有成瑞龍的血跡。
警方初步判斷,這兩名案犯均系廣東本地人。
很快,廣東省公安廳便發出了協查通報,嚴令全省警力深挖細查,務必儘快將二人緝拿歸案,以免他們再濫殺無辜。
做完這單案子,哥倆又從肇慶跑回了佛山。
為什麼非要回這兒呢?因為成瑞龍鐵了心要替自己的兄弟報仇。
如今手上有槍了,他要先去找那個海鮮店的老闆弄點錢,然後再將他幹掉。
你瞧瞧,這也是許多案犯共有的邏輯——又不是那海鮮店老闆槍斃了你那兩個兄弟,退一萬步說,就算是報仇,誰崩了你你找誰去,這跟海鮮店老闆又有什麼關係呢?
1998年5月22日晚上九點來鍾,兩個人回到佛山,剛出火車站還沒走多遠,迎面就碰上了佛山市局巡警支隊的兩位警察,一個叫姜明華,一個叫鄧永堅。
當時二人正騎著一輛摩托車巡邏,見他們形跡可疑,便上前將人攔住了,說道:“請把身份證拿出來看看。”
兩人的證件自然都是假的。
藍啟榮傻乎乎的挺實在,從兜裡掏出假證就遞給了姜明華,對方接過去一看便認出是假的,隨即指向成瑞龍:“你的呢?”
成瑞龍異常狡猾,他看出警察己開始懷疑,便假裝在包裡翻找證件,卻猛地抽出手槍,照著鄧永堅的胸口抬手就是一槍。
事發實在突然,任誰也無法防範,鄧永堅胸口一中槍,便手捂傷口,悶哼一聲栽倒在地。
姜明華登時愣住,剛轉身要跑,又被成瑞龍一槍打在了腰上,也慘叫一聲倒了下去。
眼見兩名警察都被擊倒,成瑞龍和藍啟榮撒腿便跑。
就在此時,街角一家咖啡店附近還有另外兩名巡警,他們聽到槍聲,立即騎上摩托追了過來。
成瑞龍扭頭一看,暗道不好,又有追兵,忙告訴藍啟榮:“咱倆分頭跑!”
追趕的警察死死咬住了成瑞龍,加足油門拼命追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