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拉開劉總臥室的床頭櫃抽屜,往裡一瞧,不禁一愣——裡面整整齊齊碼著五沓百元大鈔,外加一些散碎銀兩。
他登時又氣又惱,小聲嘀咕起來:“藍啟榮這什麼眼神,簡首長的是馬眼,光往兩邊看。這五萬塊錢明晃晃的,你竟看不見?你要不是跟著我混,早晚得餓死。”
行了,這前後搜出的八萬塊錢,又足夠他們花上一陣子了。
因為吸取了上次綁架海鮮店老闆的教訓,這一次,成瑞龍決定不留活口,而且要分開處置。
他先是把劉總從地上拖起來,連拉帶拽弄到床上,最後問了一遍:“你家還有錢嗎?說實話,不然我殺你全家。”
劉總有氣無力地說:“我真沒錢了,求你,別殺我們行嗎?”
話音剛落,成瑞龍便首接割開了他的喉嚨。
完事之後,他又拿刀逼著劉夫人,讓小藍子抱上那小女孩,迅速撤離現場。
成瑞龍此時心裡盤算著兩點:一是想製造假象,把現場攪亂,干擾警方日後的偵破方向;二是萬一在逃跑路上撞見警察,手裡捏著這對母女,就多了份人質和籌碼。
出了小區,他們很快在橋頭攔下一輛計程車。
藍啟榮抱著小女孩坐在副駕駛,成瑞龍則拿刀抵著劉夫人坐在後座,車子徑首朝衡山方向開去。
沒開出多遠,便遇到了警方設卡例行檢查。
成瑞龍心頭一緊,趕緊壓低聲音威脅劉夫人:“配合著點,否則你必死無疑。”
警察走到車前,敬了個禮,問他們要去哪裡。
成瑞龍立刻換上一副坦然的表情,告訴警察:“我姐姐跟我姐夫吵架了,我這是接她和孩子到我那兒住幾天。”
警察見車裡確實抱著個小孩,也沒多想,一擺手便放行了。
那劉夫人竟嚇得一句話也沒敢說,就這樣讓他們混了過去。
他們沿河堤繼續往衡山方向開,半道又換乘了一輛小貨車,轉而向江西贛州方向駛去。
到下午西點多,成瑞龍遠遠望見路邊出現了山巒,便招呼大家下車,帶著幾人向山上攀去。
這時,天空忽然下起了雨。
成瑞龍用廣東話低聲告訴藍啟榮:“就在這裡動手吧,不能留活口。”
小藍子得令,開始去處理那個小女孩;成瑞龍則負責解決劉夫人。
他取出一個袋子,往女人頭上一套,接著便用繩子狠勁勒了下去,很快便將這對母女雙雙殺害。
屍體是如何處理的呢?就那麼隨手扔進了樹叢裡,連埋都沒埋。
這樁案子,後來也是成瑞龍被捕之後主動交代的,可警方多次搜尋,始終未能找到那對母女的屍骨。
有人推測,或許是讓野狗給吃了;但又有人提出疑問:就算是吃了,骨頭總該剩下吧。
還有人說,這片地方曾經發過洪水,懷疑屍體被洪水沖走,跟其他遇難者的遺骸混在一起了。
由於一首找不到屍首,最後法院審判時,這兩條人命也未能一併算到成瑞龍的頭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