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年代家家戶戶都不會備著什麼好吃食,三個人湊了湊身上的錢,最後準備找個小飯館搓一頓。
臨走前,楊萬春從櫃子裡翻出一個軍用挎包,裡面裝著二十個雷管和一根導火線,這是他之前在一個石料廠偷的,怕放在家裡不安全,想吃完飯帶回農場去。
從楊萬春家出來,他們在路上又遇到一個叫王文禮的小孩,當年只有十五歲,也是個小混子,是這起案件中年齡最小的一個。
於洪傑招呼道:走吧小老弟,哥帶你吃頓好的。
王文禮一聽傑哥請客,哪還用猶豫,屁顛屁顛就跟著走了。
他們找了家小飯館,坐下後邊喝邊聊,具體談了什麼無從知曉,但大概跑不了是對現狀的不滿,以及混社會的那點事。
就這樣一首喝到下午兩點多,幾人酒足飯飽,傑哥說該回農場了。
結果剛出來沒多遠,就遇到了另一幫混子。
兩撥人互相瞅了瞅,誰也不服誰,那就動手招呼吧。
因對方人多,加上於洪傑他們酒後出拳,結果吃了虧。
這下傑哥大怒,當著幾個小弟的面被人收拾了,這面子丟大了,這事沒完,他立刻準備搖人,必報此仇。
於洪傑和幾個兄弟喝完酒一出來就被另一幫混子收拾了一頓,作為老大,傑哥覺得顏面盡失,這讓他以後還怎麼混?他準備再找幾個兄弟前去報仇。
幾人先到磚廠找到杜俊峰,小杜一聽傑哥被人打了,那還了得?小哥們十分仗義,班也不上了,立刻加入隊伍。
從磚廠出來,他們又在街上先後遇到西個熟人。
第一個叫王亞生,當時還是個學生,只有十六歲,父母也在林業設計院工作,和於洪傑還是鄰居。
這小哥們雖然不是混子,但覺得傑哥有事,自己義不容辭,必須效犬馬之勞。
其實他心裡並不想去,可又怕被人看不起,那個年代很多年輕人都這樣,覺得不去以後就沒法混了,於是硬著頭皮也得去。
緊接著又遇到了準備去看電影的李亮和張祖光,這倆都是小混混。
李亮當年十七歲,剛上班半年,為了不讓他在社會上晃盪,他父親託人給他改了戶口,提前參加了工作。
但這一改,一下增加了三歲,加上他體格健壯,一米八的大個子,看著確實像個二十歲的壯小夥。
大家一定要記得,改年齡這件事,到最後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另一個張祖光,是實打實的十七歲,又矮又胖,屬於社會閒散人員。
這倆人和於洪傑他們並無深交,只是見面點頭打個招呼,尤其李亮,根本不待見於洪傑,但又不敢得罪他。
一聽傑哥有事,那就去湊個人頭吧,於是也順理成章加入了復仇的隊伍。
最後遇到的這小子叫包海山,當時不到十七歲,和杜俊峰是磚廠同事,在下班回家路上正好碰上於洪傑他們。
因為有杜俊峰這層關係,不去有點抹不開面,再加上楊萬春在一旁陰陽怪氣地擠兌,稀裡糊塗就加入了大部隊。
到此為止,隊伍己經湊足了九人。








